最高检与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这一事件,介绍了该《意见》包含的以深化检校合作协同育人为重点的人才交流培养合作、以解决前瞻性战略性检察问题为导向的理论研究合作,以及对检察履职实务合作、教育培训合作等方面提出的具体要求等内容。
中新网2月25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教育部有新动作。最高检网站传来消息,日前,二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举动意义非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体现,也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此《意见》总共提出了20条具体意见,目的在于进一步推动检校合作朝着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从而凭借高质量的检校合作来推动检察工作以及教育强国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在人才交流培养合作方面,《意见》将重点放在深化检校合作协同育人上,旨在常态化推进这一工作。首先是加强人才交流互聘,要健全法学院校、科研院所与检察机关人员双向交流机制,这就意味着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的力度会加大。同时,深入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也被提上日程。这有助于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并且推动省级检察机关与法学院校全面构建“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的长效合作机制。另外,探索建立人才联合培养长效机制也很关键,健全法学理论导师和实务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度是重要一环,还要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常态化接收法学及相关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实习实践的制度。在涉外检察人才培养方面也要加强力度,协同推进检察学学科专业化建设。
而在理论研究合作方面,《意见》明确要以解决前瞻性、战略性检察问题为导向,加快推进这一合作。高质量推进检察研究基地建设是其中的重点任务,要努力把检察研究基地打造成为优质检察理论成果的产出基地、破解检察实践难题的指导基地、促进检察学学科建设的学术基地以及理论与实务人才的培养基地。并且要提升理论研究合作水平,拓宽成果转化的渠道。
此外,《意见》对持续拓展检察履职实务合作、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合作等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检察履职实务合作方面,关键在于提升履职能力水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快检察工作智库建设,创新实务合作的路径载体,拓宽实务合作的领域。在教育培训合作方面,则是以共享优质教学资源为依托,开发利用高效优质的培训资源,优化检察教育培训的供给。
本文总结了最高检与教育部联合印发《意见》的事件,详细阐述了《意见》在人才交流培养合作、理论研究合作、检察履职实务合作和教育培训合作等方面的内容。这一《意见》有助于推动检校合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发展,对检察工作和教育强国建设有着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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