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警方严打无人机“黑飞”,一男子受罚,警惕!无人机“黑飞”危害大,延庆警方发出提醒

北京延庆警方加大对无人机的管控力度,查处了一起无人机“黑飞”违法违规案件,介绍了案件详情、相关处罚依据,以及对无人机飞行活动的规定和警方提醒。

近日,北京延庆警方积极行动,持续加强对无人机的管控力度,成功查处了一起使用无人机“黑飞”的违法违规案件。

3月7日上午10时左右,延庆警方在日常工作中敏锐地发现,有人正在延庆区康庄镇操控无人机。警方迅速反应,随后民警将操控无人机的人员窦某某查获。窦某某为男性,45岁。经过民警的询问,窦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未经空管部门审批,擅自放飞无人机的违法行为。

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延庆警方对窦某某作出了严肃的行政处罚,没收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对其处以罚款。

在这里要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规定,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服务有关公告》,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可以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UOM平台”,网址为https://uom.caac.gov.cn)进行查询。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绝对不得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通过UOM平台提出飞行活动申请,只有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之后,才可以实施飞行。

对于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况,也就是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公安机关有权责令其停止飞行,还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不仅会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还会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延庆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自觉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积极配合民航、公安等部门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的管理工作。千万不要将个人爱好置于公共安全之上,更不能因为心存侥幸而漠视法律。对于那些未经空域审批擅自开展飞行活动,以及提供和使用破解无人机技术禁飞围栏实现禁飞区起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本文围绕北京延庆警方查处无人机“黑飞”案件展开,介绍了案件经过、处罚依据和相关法规,强调了遵守无人机飞行规定、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性,提醒群众切勿违规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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