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探讨空置房屋是否该交物业费这一争议话题。阐述了业主和物业的不同观点,介绍了多地出台的空置房物业费打折规定,分析了这一规定符合公平原则及其对房地产市场的积极意义,还从物业企业角度探讨了适应形势变化的必要性,最后提及了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应对建议。
空置房屋应不应该交物业费呢?这可是个众说纷纭的话题。业主觉得自己房子空着没住,根本就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所以认为不应该向物业公司交钱。而物业公司却有自己的想法,他们觉得就算个别业主不住,保安、保洁、电梯运行、花园整理这些维护小区正常运转的工作可一样都没落下。而且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只要物业服务人按照约定和相关规定提供了服务,业主就不能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理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在实际情况当中,有许多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甚至闹到了对簿公堂,这些纠纷大多都是围绕空置房屋的物业费问题。
现在有折中的办法了。就在近日,江苏省镇江市发出了一则通知,在通知里明确指出,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如果因为业主自身的原因没有及时办理入住手续,或者办理入住手续之后没有入住,也没有使用住宅物业,并且这种情况连续空置达到6个月以上的,物业费最多只需要交70%。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全国已经有10多个城市出台了针对空置住房物业费按照一定比例收取的规定。例如,兰州市规定,要是住宅连续6个月以上没有人入住,物业费可以减半收取。青岛市也规定,对于空置6个月以上的住宅,收取60%的物业费。
舆论普遍觉得,给空置住房的物业费进行打折是符合公平原则的。长期居住的业主和完全不住的业主相比,他们所享受到的物业服务确实存在差异。在当前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大背景下,完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合理降低物业费支出,这有助于减轻住房的持有成本,从而鼓励住房消费,这也是“稳房价、稳预期”的具体举措,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物业企业也应该主动去适应市场形势的变化。现在相当数量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已经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了。以前房子好卖的时候,物业费定得高也不愁房子卖不出去。可是现在房地产项目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物业费的定价与服务质量更加相符,或者在房屋空置期间合理降低物业费,这些都有可能成为购房者选择某个房地产项目的考量因素。如果物业公司不能提供与价格相符的服务,那很可能就会面临被换掉的局面。
站在物业公司的角度来说,当然是希望物业费收得越多越好。可是如果有很多业主因为房屋空置而拒绝缴纳物业费,那么物业企业就算是能够通过诉讼要回拖欠的物业费,也得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合理减少部分空置房的物业费,这就相当于物业公司和业主都各自退让一步,这样业主更容易接受,说不定物业费的缴纳率还会因此提高呢。
那么到底怎样收取空置房的物业费才算是合理的呢?从前面提到的几个城市的案例来看,对于空置6个月以上的住房,物业费有的打五折,有的打六折或者七折。当地政府部门出台的意见或者通知,对物业公司合理收取空置房物业费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引导作用。在此基础上,物业公司还可以把服务明细和计费标准明确地公示出来,这样就能方便业主弄清楚空置住房和长期居住住房所获得服务的差异,物业企业按照明细来免除部分物业费,业主消费起来就会更加明白。
空置房物业费打折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也可能会遇到一些难点,比如说怎样具体去界定空置房,以及如何更好地平衡物业公司的利益等等。所以,有关部门和地方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让更多的物业服务企业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还应该加强监督,确保空置房物业费打折等政策能够公平公正地实施,真正让这些政策惠及到老百姓。
本文总结了空置房屋物业费收取的争议现状,介绍了多地出台的空置房物业费打折规定及其积极意义,包括符合公平原则、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等。同时从物业企业角度分析了应对市场变化的必要性,还探讨了合理收取空置房物业费的方式以及实施中的难点和应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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