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探讨美国以芬太尼问题为由加征关税这一行为,阐述其在多边贸易体制下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的情况,包括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和约束关税义务、难以援引例外条款以及应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而非单边行动等方面。同时也分析了这一单边主义措施可能带来的恶劣影响,最后指出解决芬太尼问题的关键在于合作而非单边贸易胁迫。
多边贸易体制以世贸组织为核心,推动着全球贸易的自由流动,世贸组织的原则和纪律是成员遵循的重要准则。特朗普政府将芬太尼视为美国社会的严重威胁,企图通过加征关税促使他国加大打击力度来解决自身难题。然而,这种单边贸易胁迫行为严重违背了世贸组织的规则和纪律,并非正确的解决之道。美国采取单方面关税措施违反世贸规则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是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和约束关税义务。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各世贸成员平等对待来自不同成员的产品,给予普遍、无条件、立即和非歧视性的优惠关税待遇。但美国对加拿大、墨西哥和中国加征关税时带有明显歧视性。美国将中国产品排除在与其他世贸成员同等税率水平之外,这与最惠国待遇原则相悖。并且,约束关税是成员在减让表中的承诺,只能降低不能随意提高,美国加征关税突破了其承诺的约束税率,这既损害了世贸组织规则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也违反了约束关税义务。其次,美国难以援引世贸组织例外条款。美国可能想以公共健康或国家安全威胁为由证明单边征税的合理性。但是,若要援引《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 1994)第20条“一般例外”和第21条“安全例外”,美国不但要证明征收关税与保护公共健康或国家安全的关联性和必要性,还需证明没有其他更温和且有效的手段。然而,芬太尼危机的复杂性以及美国国内市场需求等因素,使得这些“例外”条款很难被合理适用。再者,美国应通过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关注。如果美国认为其他国家贸易措施不当且可能违反世贸规则,不应自行判断并采取措施,而应通过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寻求解决方案。但美国未经过争端解决程序就单方面对加拿大、墨西哥和中国加征关税,这损害了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其他成员有权提起磋商或诉诸专家组,必要时还可采取对等“报复”措施。美国采取单方面关税措施将造成恶劣影响。这种单边主义措施极易引发其他成员的不满甚至反击。若各国纷纷采取报复措施,针对美国加征关税的商品反制,可能引发全球贸易战。长远来看,美国自身利益也会受损,高关税会使美国进口商品价格上涨,增加消费者负担,还会导致美国企业在全球竞争力下降。解决芬太尼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强合作。美国芬太尼危机的根源是自身巨大的滥用需求和监管漏洞。终端市场的消费需求刺激非法生产,芬太尼类物质化学原料易得且用途合法,合成路径易改变。若不从根源解决需求问题,危机无法解决。单边关税措施无法触及问题核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总之,解决芬太尼问题需要合作而非单边贸易胁迫,美国应与有关国家合作,完善化学品监管,切断非法交易网络,通过合作应对毒品走私和强化打击非法活动,才可能取得长期可持续的效果。
本文总结了美国以芬太尼问题为借口实施单边关税措施违反世贸规则的多种表现,包括违反最惠国待遇和约束关税义务、难以援引例外条款、未遵循争端解决机制等,阐述了这一单边措施可能引发的恶劣影响如贸易战等,强调解决芬太尼问题的关键在于合作而非单边贸易胁迫,美国应与其他国家共同努力解决问题。
原创文章,作者:Foster,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ouwuzhinan.com/archives/80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