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展开,介绍了方案的建设标准、主要目标,还提及不同地区建设重点及高标准农田的运营管护相关内容。
央视网带来一则重要消息:粮食安全作为一项战略问题,始终备受关注。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在于耕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则是达成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那么,这份《实施方案》究竟有哪些具体目标和突出亮点呢?让我们一同深入了解。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以田块平整、实现通水通路、提升地力以及产量效益作为基本标准。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标准和投入标准。并且要统筹开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的综合治理工作,将建设的重点聚焦在田内。
《实施方案》制定了清晰的主要目标:到2030年,力争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达到13.5亿亩,累计改造提升2.8亿亩。同时,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000万亩。到2035年,力争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设成为高标准农田,累计改造提升4.55亿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亿亩。
专家李国祥分析指出:“近年来,东北地区频繁出现涝灾情况。针对这一现状,我们着重完善了农田的灌排设施,这样的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而在其他地区,比如南方地区,由于山地和丘陵较多,土地呈现细碎化,小块田地分布广泛。如何实现小田变大田,以及在此基础上提高防御暴雨的能力,是南方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关键问题。这些内容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具体性。通过分区建设,明确每个地方的建设重点,能够有效提升高标准农田的生产力。”
李国祥还提到:“此次《实施方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运营管护主体做出了明确规定。虽然规定由最基层的政府乡镇来进行管护,但考虑到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存在差异,还需要探索出适合自身的运营管护模式。同时,对于管护过程中出现的耕地或者高标准农田损坏情况,如何追究责任也都有明确的规定。”
本文介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包括建设标准、到2030年和2035年的主要目标,不同地区针对性的建设重点以及高标准农田运营管护主体和责任规定,该方案将助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升高标准农田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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