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救援局为防范遏制动火作业引发的火灾事故,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推出了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八条措施,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详细说明了“动火作业”的定义、八条措施强化管理的方面以及相关责任规定和源头管理举措等内容。
为了坚决防范和遏制动火作业可能引发的火灾事故,上海市消防救援局重磅推出了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八条措施,与此同时,还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
那么,什么是“动火作业”呢?所谓“动火作业”,是指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那些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像用电焊、气焊、气割作业,以及使用喷灯、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的范畴。
上海市消防救援局从“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动火作业安全各方责任”“特殊时段、特殊场所动火作业管理”等八个不同方面,全方位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由于动火作业通常涉及多头管理,所以这八条措施首要任务就是明确动火作业安全的各方责任。其中包括“人员密集场所的产权方、统一管理单位”“场所使用方”“施工作业方”等。具体规定如下:施工作业方要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决执行“一次动火作业、一张动火作业证、一套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必须指定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动火作业,并且做好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如果依法将作业分包给其他单位,还要加强对分包单位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我们都知道,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的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此次整治特别注重源头管理,将严格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试机构进行监管,坚决整治培训弄虚作假、考试“放水”等不良乱象。同时,要求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部位、动火作业部位的显著位置张贴举报二维码,详细列举举报事项,对于举报属实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本文围绕上海市消防救援局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推出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八条措施展开,介绍了动火作业定义,明确了各方责任,强调源头管理及举报奖励机制,旨在全面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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