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吴静受贿案的一审公开宣判情况,介绍了其受贿的金额、事实及法院判决结果等内容。
2025年3月2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场备受关注的一审公开宣判。此次宣判的主角是原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吴静,其受贿案在这一天有了初步的法律定论。
法院最终作出了严肃的判决,对被告人吴静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同时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不仅如此,对于吴静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也将全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2019年11月至2022年上半年这段时间里,被告人吴静利用自己担任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农特产品进入公司平台销售等事项上大开方便之门。她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高达1190万余元,不过其中部分财物她并未实际取得。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被告人吴静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并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必须依法予以惩处。然而,考虑到吴静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同时积极退赃,表现出了认罪悔罪的态度,所以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基于这些综合考量,法庭最终作出了上述判决。
原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吴静因在2019 - 2022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1190万余元,于2025年3月28日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其受贿所得及孳息被没收上缴国库。鉴于其有未遂情节、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主动交代部分未掌握犯罪事实以及积极退赃等表现,依法从轻处罚。这一案件彰显了法律对受贿犯罪的严肃惩处和公正审判。
原创文章,作者:Daniel Adela,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ouwuzhinan.com/archives/458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