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ST普利重大财务造假事件,详细介绍了证监会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及启动股票终止上市程序的情况,还提及了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全方位追责、投资者维权途径、事件原委以及公司基本信息等内容。
近日,资本市场再次敲响了合规经营的警钟。证监会针对*ST普利的重大财务造假案,依法进行了从严行政处罚,并正式启动了该公司股票的终止上市程序。
具体来看,3月21日,这一备受关注的事件有了实质性进展,*ST普利(股票代码:300630)被正式启动股票终止上市程序。据证监会消息,就在当天,证监会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我们所说的*ST普利,依法从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经调查发现,*ST普利在2021年和2022年的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该公司连续两年虚增利润总额合计超过5亿元,并且虚增的利润总额占比超过了50%,这一行为已经触及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鉴于此,今日深交所将依规对*ST普利启动股票终止上市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存在严重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而言,行政处罚和强制退市并非是最终的结局。证监会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全方位、立体化的追责机制。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严格遵循“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按照《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与此同时,对于那些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而承受损失的适格投资者,中证投服中心将积极发挥其专业作用。该中心会综合运用支持诉讼、示范判决、专业调解、代表人诉讼等多种方式,依法帮助投资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外,证监会也将对相关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展开深入调查,确保整个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让我们回溯一下这起事件的原委。早在2025年1月4日,*ST普利就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该告知书认定的事项,公司在2021年和2022年的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情况。具体数据显示,2021年和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高达10.31亿元,并且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31.08%;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6.95亿元,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76.72%。
基于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项,*ST普利已经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即“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因此,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据了解,自2025年1月7日起,*ST普利股票就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结合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可转债也将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资料显示,*ST普利于2017年在创业板上市,是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注册、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截止到3月21日,*ST普利收报2.49元/股,总市值为14亿元。
本文围绕*ST普利重大财务造假事件展开,详细阐述了其被行政处罚、启动终止上市程序的过程,包括财务造假的具体情况、相关责任追究、投资者维权途径等内容。这一事件凸显了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旨在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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