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清一起抖音网红为博流量造谣某企业非法加工销售“淋巴肉”的名誉权纠纷案件,详细介绍了事件经过以及法院的审理结果。
在当今这个流量至上的时代,一些人不惜通过赚流量、博眼球的方式来吸引大众的关注。而近日,就有一位网红因为恶意造谣,严重损害企业名誉,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福建福清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名誉权纠纷案件,涉事者是一位抖音网红,他为了博流量,竟然造谣某企业非法加工销售“淋巴肉”。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一下这起事件的经过。
2024年5月,福建福清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了一则举报,举报内容称福清某企业存在非法收购、加工、销售淋巴肉的行为。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迅速来到该企业展开调查。
经过仔细核查,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确实存在收购淋巴肉的行为。不过,这些淋巴肉并没有流入食品加工环节,而是用于销售给下游企业制造饲料油。而且,该企业已经取得了相关的资质,这实际上是一起正常的商业行为。
然而,抖音网红林某为了博流量,在明知市场监管部门核查结果的情况下,依然做出了令人不齿的行为。他将跟踪拍摄的淋巴肉流向以及市场监管部门核查的全过程视频,分段分多日进行发布。
当第一段视频因为该企业的举报而被平台限制推送时,林某并没有就此收手,反而在次日再次发布。不仅如此,林某还为视频贴上“食品安全”的标签,采用“挤牙膏”式的发布策略持续制造话题热度。他在视频中运用“淋巴肉到底是流向餐桌还是用到食品油上”“不良商家”“做贼心虚”“非法加工淋巴肉”等语言,故意引导网民对该企业产生误解。
视频发布后,迅速在网络上引发了网民的热议,大量网民开始对该企业进行指责。尽管后来林某发布了市监局核查结果的澄清视频,但已经无法挽回网民对该企业的信任。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林某在明知该企业收购淋巴肉用于销售给下游企业制造饲料油的情况下,为了获取更多关注,刻意将完整视频分段分多日发布,并用“不良商家”“做贼心虚”等词语形容该企业,用“食品安全”“餐桌”“食品油”等词语引导公众误以为该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导致该企业名誉权受损,其行为已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判令林某删除案涉相关视频、向某企业赔礼道歉并赔偿某企业损失5.1万元。
这起网红造谣企业名誉权纠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不能为了博流量而恶意造谣、损害他人名誉。我们应该尊重事实,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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