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红楼梦》中袭人最终归宿展开探讨,通过分析小说中汗巾互换等情节,阐述了冥冥之中的“神”逻辑与常人守节观念之间的冲突,揭示了人物行为背后复杂的人性与逻辑关系。
在古典名著《红楼梦》里,作者常常借叙述者之口发表看法,且这类表达在小说的开头或者结尾较为集中。不过,由于《红楼梦》结尾部分与开头部分大概率并非出自同一作者之手,所以学者们对结尾部分的关注度相对较少。然而,结尾处有关袭人最终归宿的一段议论却饶有趣味,很值得我们摘录下来细细讨论。其原文为:“看官听说:虽然事有前定,无可奈何,但孽子孤臣,义夫节妇,这‘不得已’三字也不是一概推委得的。此袭人所以在又副册也。(第一百二十回)”
从情节发展的逻辑来看,在第二十八回中,贾宝玉在酒宴上与唱戏的蒋玉菡初次相遇,两人可谓一见如故。交谈间,他们互换了系在腰间的汗巾。蒋玉菡特意强调,自己赠予宝玉的汗巾极为珍贵,乃是北静王赠送的茜香国女王的贡品。宝玉欣然接受了这份礼物,随后又应蒋玉菡的要求,把自己的汗巾换给了对方,而此时的他并未意识到,这条汗巾并非他自己所有。
到了晚上,宝玉回到大观园。袭人看到宝玉有了新汗巾,便向他索要当初自己给的那条。这才让宝玉猛然想起,自己已经把袭人的东西赠给了蒋玉菡。或许当时宝玉急于满足蒋玉菡的要求,在回赠汗巾时,根本来不及冷静思考,这条汗巾是否属于自己,自己又是否有转送他人的权利。宝玉的这种疏忽,也许恰恰说明袭人送给他的这条汗巾,并未真正让他上心。紧接着,为了向袭人赔不是,宝玉趁着袭人睡觉时,悄悄把蒋玉菡给的那条珍贵汗巾系到了袭人身上。可他同样没有意识到,此举似乎又辜负了蒋玉菡的一番美意。
换个角度说,宝玉在两边都示好的同时,潜在结果却是两边都辜负了。而类似这样的事情,宝玉也不是第一次做了。
更耐人寻味的是,汗巾借宝玉之手的互换,不仅仅是一种命运的提示——暗示袭人最终会嫁给蒋玉菡,这是冥冥之中早就注定的。更重要的是,这种礼物转赠的书写方式,或许还具备表现人物彼此关系的功能。
87版《红楼梦》剧照
比如,黛玉送给宝玉的小荷包,宝玉将其小心翼翼地藏在衣服里层,即便身边的小物件被小厮们搜刮一空,这个小荷包也安然无恙;而袭人的汗巾,如果不是袭人提醒,宝玉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把它送人了。
宝玉把黛玉的荷包保护得很好,可黛玉却误以为他送人了,甚至不容宝玉辩解,赌气之下就要把手头正在为宝玉制作的小香袋剪掉;而在袭人这边,宝玉已经把汗巾送人了,她却还以为汗巾仍在宝玉身边,试图把它要回来。
当然,袭人是借着宝玉有了别人给的新汗巾这个理由,来索要自己的汗巾。但也不能排除她其实已经猜到宝玉把汗巾送人了,要回与否或许并不重要,她只是想借此提醒宝玉,让他心生歉疚。如果真有这样一层意思,那袭人的心机可就未免太深了。不管怎样,人物的这些不同做法以及可能存在的想法,都让读者对宝玉和周边人之间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袭人最终嫁给蒋玉菡,这遵循的是宿命的“神”逻辑,并非直接体现凡人的行为逻辑。按照常人的逻辑,袭人是愿意为离家出走的宝玉守节的。但如果她真的坚持守节到底,那么常人逻辑就会与小说原作者设定的“神”逻辑产生冲突。续作者设计的袭人结局,遵从了“神”的安排,并努力让凡人的逻辑归从于“神”逻辑。书中反复交代,以袭人的身份,她是无须为宝玉守节的——这符合“礼不下庶人”的古训,更何况袭人作为宝玉的侍妾,“并没有过明路”,倘若袭人非要守节,反而会显得她名不正、不顾脸面。
实际上,仔细探究起来,袭人连守节的资格都不具备。但书中提到,袭人从当丫鬟起就养成了对主子的死忠习惯,所以宝玉出家后,当家里人安排她改嫁蒋玉菡时,她守节的脾性就被激发出来,内心抱了必死之心。她先是想在贾府寻死,接着又想在自己家里了却生命,最后还想在夫家蒋玉菡处结束生命。然而,他人对她的种种贴心照顾,让她总是找不到合适的机会死去,陷入了种种“不得已”的境地。这种“不得已”并非袭人自身所能掌控,从而与冥冥之中的“神”逻辑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经过一番波折,袭人和蒋玉菡终于看到了当初经过宝玉之手互换的汗巾,两人都对“神”逻辑的安排深感叹服,常人的逻辑也因此得以安顿下来。
然而,就在人物已经承认“神”逻辑安排的情况下,叙述者却突然站出来,对袭人进行了本文开头摘引的那几句指责,认为“孽子孤臣,义夫节妇,这‘不得已’三字也不是一概推委得的”,这就显得有些自相矛盾了。
仔细思考,导致续作的叙述者发起这番自相矛盾议论的原因,在于袭人那种不必守节却硬要守节的矫情。或者说,一种守节的抽象观念在人与人交往的具体语境中不断被粉碎,从而引发了叙述者有些迂腐的道德激情。这一番看似两边平衡的议论,最终却让议论者自己陷入了矛盾之中。
本文通过对《红楼梦》中袭人相关情节的深入分析,揭示了“神”逻辑与常人守节观念之间的冲突,展现了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和行为逻辑。同时,指出续作叙述者议论的自相矛盾之处,反映出小说中人性与道德观念的复杂性。
原创文章,作者:Daniel Adela,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ouwuzhinan.com/archives/38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