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老人经历看意定监护:依法又依心的养老保障,“意定监护”:为古稀老人化解晚年之忧的良方

本文围绕本县一位古稀老人车某的养老困扰展开,讲述其因与女儿在事务决策上矛盾频发,决定将晚年事务托付给二女儿,并通过意定监护公证保障自身权益。同时介绍了意定监护的法律规定和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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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在 · 说法】“意定监护”如何依法又依心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小县城里,有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车某。他曾经是一名兢兢业业的医务人员,退休后和老伴宋某在本地过着平静的生活。他们夫妻二人共育有三个女儿,原本一家人的生活温馨而和睦。然而,命运却在五年前给了车某沉重的一击,老伴不幸离世,这让他的生活变得有些孤寂。

随着岁月的流逝,车某的身体状况大不如前。他日渐衰老,病痛不断袭来,神志也逐渐衰退。以前那些他能够亲力亲为的事情,现在渐渐都需要女儿们的辅助才能完成。但让车某始料未及的是,在一系列关乎自己生活和利益的事情决策上,矛盾却接踵而至。女儿和女儿之间意见不合,女儿和自己的想法也存在很大差异。尤其是大女儿和小女儿,她们一些擅自做主的决定与车某的意愿背道而驰。这些矛盾的频频发生,如同一块巨石压在车某的心头,让他开始对自己的晚年生活充满了忧虑和不安。他担心,若自己将来一旦出现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生活可能会失去保障,而且还会连累女儿们之间产生更深的矛盾。

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车某决定将自己的晚年事务托付给一直都很孝顺的二女儿。他心想,一旦将来自己神志不清楚了,就让二女儿给自己当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处理涉及自身利益的事情。一次偶然的机会,车某在电视上看到了意定监护公证的消息,他觉得这很符合自己的需要。于是,他便和二女儿一同来到了公证机构,咨询办理意定监护公证的程序。

公证员说

公证员在详细了解了车某的情况后,以专业且耐心的态度,向他们详细解释了《民法典》中关于意定监护的规定。公证员着重告知了意定监护的法律意义、法律风险和可能的法律后果,为车某和二女儿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公证员认真地说道:“第一,在您身心健康的状况下,您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自主决定自己的事务,他人不得妨碍。如果您觉得有某些事情处理起来不太方便,也可以就具体事务以委托的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第二,若您觉得自己存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可能,那么您可以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按照《民法典》的法律规定,预先与自己信赖的人达成《意定监护协议》,并办理意定监护公证。待协议约定的状况发生时,由《意定监护协议》中指定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第三,您的二女儿对您负有的法定赡养义务,并不会因为意定监护行为而免除。第四,《意定监护协议》签订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当事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

隔日,在公证员的见证下,车某和二女儿在公证处郑重地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这份协议内容丰富,涉及监护生效、生活照料、医疗救治、人格尊严、保护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诸多方面。随后,公证员为车某和她的二女儿办理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为车某的晚年生活加上了一道法律的保障锁。

了解意定监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二章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指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他人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订立书面协议事先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后,协议的任何一方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前请求解除协议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协议确定的监护人无正当理由请求解除协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监护人,并与之订立书面协议,赋予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对自己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照顾和管理,代理自己作出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尊重个人意愿:意定监护使成年人能自主选择信任的人作为监护人,确保在失去行为能力后,生活照管、财产处置等能符合自己的意愿。

预防家庭纠纷:提前确定监护人,可避免在本人丧失行为能力后,家庭成员因争夺监护权或财产处置权等产生矛盾和纠纷。

保障合法权益:意定监护确保本人在丧失行为能力后,其人身安全、财产权益等能得到妥善保护和管理,让生活有保障。

体现人文关怀:意定监护满足了社会对于养老、就医等方面的需求,为特殊人群如孤寡老人、不婚主义者、残障人士等提供了更灵活、人性化的监护安排,使他们能更有尊严地生活。

本文通过讲述车某的经历,详细介绍了意定监护这一法律制度。从车某面临的养老困境引出意定监护的应用,公证员对相关法律规定的解释让我们更清晰地了解意定监护的操作和注意事项。同时,阐述了意定监护在尊重个人意愿、预防家庭纠纷、保障合法权益和体现人文关怀等方面的重要意义,为人们在养老及相关法律保障方面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原创文章,作者:Daniel Adela,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ouwuzhinan.com/archives/34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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