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长护险)的发展情况。从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加快建立长护险制度入手,回顾长护险自2016年试点以来的成果与面临的挑战,探讨其全国落地加速背后的原因,并对如何建立更完善的长护险制度提出了业内人士的建议等。
长期护理保险作为解决“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困局的重要方案,被称为“社保第六险”,其发展显得尤为迫切。2025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及“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2021年开始,这已经是长护险连续第5年被写入国务院的政府工作报告了。回顾近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长护险的工作任务表述从“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到“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再到2025年的“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种表述的变化充分展现了政策推进的节奏和决心,也预示着长护险制度在全国落地正在加速。亚洲养老金融与产业研究院院长包虹剑表示,长期护理保险自2016年开始试点,到2025年已经迈入第9个年头。和个人养老金一样,长护险对民众的生活保障和获得感有着重要影响,现在是建立完善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时候了。在试点的8年里,成果与挑战并存。根据人社部发布的长护险试点文件,长护险制度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以及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自2016年国家启动长护险制度试点,2020年扩展至49个城市。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司长樊卫东在1月1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称,8年来,长护险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阶段目标基本实现。截至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1.8亿人,累计有260余万失能参保人享受待遇,基金支出超800亿元,提供了约30万个就业岗位,拉动相关产业社会资本投入约600亿元。然而,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战略研究中心(ESG办公室)主任周燕芳指出,在政府引导和社会各界参与下,试点城市虽逐步建立起适应国情的长护险制度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护理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诸多挑战。例如,覆盖范围有限,与失能老人规模相比,许多地区未纳入试点,农村居民参保覆盖少;支付保障水平较低,与失能照护需求差距显著,导致部分失能老人“挂床养老”消耗医保基金;资金筹集渠道单一,主要依赖医保划拨或政府财政补贴,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过低,存在不可持续风险等;在失能等级评估统一性方面,虽有相关文件出台,但民政与医保系统评估标准衔接存在问题,部分地区评估不统一;护理人员缺口大,服务供给与需求差距大,且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尽管如此,在试点8年后,业内人士普遍呼吁建立全国统一的长护险制度“顶层设计”。事实上,近两年来,长护险方面的全国性政策或文件也进入“加速”通道。在失能等级评估相关文件出台之外,在护理人员资质方面也有进展。去年2月,国家医保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明确长期照护师职业标准。去年11月,两部门再次印发《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标志着长期照护师职业等级认定将有章可循,不久会有持证上岗人员。同样在去年11月,国家医保局在官网新设“长期护理保险”专栏,被视为长护险制度全面落地将近的信号。国家医保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以建立独立险种、制度覆盖全民、政策规范统一、契合我国国情为目标,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目前已印发13项政策措施,指导现有试点城市规范统一,缩小地区间制度差异,为全面建制打基础。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孙洁预计,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长期护理保险或将在全国全面落地实施。对于如何建立更完善的长护险制度,周燕芳建议,全国统一的长护险制度应明确独立险种属性,定位“保基本、广覆盖”,优先保障失能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筹资渠道可参考日本“40岁强制参保”机制,设计“个人 + 企业 + 财政”三方筹资模式,按工资基数比例筹资,探索设立个人长期护理账户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行全国统一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体系,建设专业评估队伍和争议解决机制;在完善服务供给体系方面,加强政府支持,通过税收优惠、场地政策优惠等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广适老科技产品,推动居家照护服务智慧化监管并建设全国统一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孙洁则建议长护险制度应坚持购买服务理念,实行服务给付为主的支付形式,认为这更符合长护险功能定位,能促进护理人员队伍充实和市场成长。
本文总结了长期护理保险自试点以来的发展历程,包括取得的成果如覆盖人数、提供就业岗位等,也指出了面临的覆盖范围、支付保障、资金筹集、评估标准、服务供给等多方面的挑战。同时,阐述了长护险全国落地加速的现状,以及业内人士对建立更完善长护险制度提出的建议,如筹资模式、评估标准体系、服务给付形式等方面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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