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相关内容,包括该《指导意见》的聚焦点、目标以及提出的原则和重点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近日,由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一《指导意见》主要聚焦于海洋能的规模化利用。它有着重要的意义,其目的在于培育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推动海洋能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促使海洋能与各类海上生产活动相融合,拓宽海洋能的应用场景,提升海洋能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从而构建起安全可靠的海上新型能源体系,为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强国建设给予有力支撑。《指导意见》设定了到2030年的目标,即海洋能装机规模要达到40万千瓦。届时将建成一批海岛多能互补电力系统和海洋能规模化示范工程,海洋能的应用场景会不断增多且丰富起来,会形成一系列高效、稳定、经济的海洋能技术装备产品,并且海洋能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法律、政策、标准体系以及市场环境会进一步得到健全和完善,还会培育出一批技术研发能力强且具备全球竞争力的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企业。此外,《指导意见》提出了五条原则,分别为“科学核算、规划引领,创新驱动、迭代优化,试点先行、提升规模,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在核算资源潜力、科技创新引领、开展试点示范、产业发展环境、开放合作发展这五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同时也强调要强化政策措施保障,加大国家科技计划对海洋能领域任务的部署,增加财政金融方面的支持,做好部门和地方之间的统筹协调,以推进该《指导意见》的实施。
本文总结了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阐述了其聚焦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目的、2030年的目标、五条原则、重点任务以及政策措施保障等内容,展现了该《指导意见》对海洋能开发利用以及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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