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舞阳县:赵栓志——人民调解的楷模 保和乡的赵栓志:用调解谱写和谐乐章

漯河市舞阳县保和乡退休干部赵栓志退休后被聘为专职调解员的事迹。他秉持着积极的工作理念,在调解工作中注重源头防范、情法并用、普调兼施,在当地成功调处众多矛盾纠纷,获得多项荣誉称号,还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带动当地调解工作发展。

在漯河市舞阳县的保和乡,有一个身影每天都在忙碌着,那是一位穿着朴素的人民调解员。他就是从保和乡政府退休的干部赵栓志。2020年退休之后,他因为对故土有着深深的眷恋之情,割舍不下,于是被保和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成为了一名专职的调解员。

赵栓志始终积极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样的工作理念。他坚守“小事在村化解、难事在乡消化、特别疑难问题合议联审解决”的原则。在他的努力之下,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达600余件之多。他的工作成绩斐然,先后荣获了“舞阳县优秀人民调解员”“漯河市最美人民调解员”“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诸多荣誉称号。到了2023年10月,更是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光荣称号。

注重源头防范,以早为先快处置

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复杂且琐碎。不过,赵栓志在乡镇工作多年,这让他对全乡各个村子里的家长里短都非常熟悉。在调解工作进行的时候,赵栓志时刻维护着群众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他按照“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将调解工作的重心向前移动,处理问题的关口也前置。他凭借着自己的一颗热心和诚心,用那种像“婆婆嘴”一样的耐心,和如同“豆腐心”般的柔软,还有拍拍肩膀、唠唠家常、端杯热茶等这些群众喜闻乐见、能听懂、好理解的乡音土话,借助乡亲之间的感情,把那些像是“理论稿”一样的内容转化成“百姓话”,将“大道理”变成“小故事”。他以真诚的态度、人性化的处理方法以及专业又耐心的释法说理,化解了一大批疑难复杂的纠纷。他就像一把钥匙,为群众解开了心中的“疙瘩”,调出了一片“大和谐”,提升了矛盾调处工作的公信力,就如同畅通了党和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坚持情法并用,化解矛盾促和谐

在基层,平时所受理的大部分都是民事纠纷。有句俗话说得好:“清官难断家务事”。确实,家务事在农村是最常见的,同时也是最难调解的,往往是谁都不愿意去管的民事纠纷。本来可能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只要双方一较真,就会激化矛盾,让事态不断扩大。只有把当事人的情绪理顺了,矛盾纠纷才能够得到妥善的调处。赵栓志不管自己有多忙,只要接到或者听说群众有困难或者纠纷,他都会热心地去处理。他常常说:“老百姓的事情从来就没有小事,小事如果化解不了,最终都会演变成大事。”就是凭借着这份热情和公正,还有他在群众当中的威望和信任,他化解了一件又一件难缠的矛盾事、家务事。

坚持普调兼施,推动调解效能倍增

有句话叫“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赵栓志心里很清楚,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调解需求。于是,他借助乡村的庚会、庙会、集市这些机会,走进群众当中去唱“普法大戏”。在日常的普法过程当中,他采用“普法 + 调解”的工作模式,在调解之前先讲法,调解之中解释案例,调解之后再普法,以这种“边调边普”的形式把调解和释法明理融合在一起,拉近了和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强了普法的实效性和渗透力。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知道凡事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近年来,他累计开展调解普法宣传活动已经达到五十余场次,受教育的群众有7000余人。2022年,赵栓志牵头成立了“赵栓志调解工作室”,结合“两所一庭”机制,这个工作室已经成为舞阳“一站式”“多元化”调处的窗口和典范。

本文总结了赵栓志退休后在保和乡的调解工作成果,包括他遵循的工作理念、处理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开展的普法活动以及他成立的调解工作室的意义等。他以自己的热情、公正、专业和威望在当地调解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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