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川航3U6979航班(从四川达州飞往福建泉州)上一名61岁女性旅客突发身体不适离世的事件。家属希望寻找同航班乘客还原事发情况,文中介绍了家属方面得知消息的过程,以及航司和相关部门对此事的回应,同时还有律师对家属维权方面的建议等内容。
2月13日,在川航3U6979航班上,该航班由四川达州飞往福建泉州,一场悲剧悄然发生。一名旅客在飞行途中突发身体不适,最终不幸离世。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家属心急如焚,他们希望能够弄清楚整个事情的经过,于是在社交平台发文,希望能找到同航班的乘客来还原事发当时的情况。
这里附上的是家属网络帖文截图。2月16日,死者家属李女士(化姓)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当日,她的母亲乘坐3U6979航班从达州前往泉州,按照原定计划,飞机应该在17时30分落地。然而,18时许,在泉州机场现场接机的她哥哥得到消息,母亲被送往医院了。
她哥哥李先生(化姓)回忆说,当时他在机场看到有工作人员举着写有母亲身份信息的牌子,他赶忙上前确认身份,之后就被告知母亲被送往医院抢救了。“机场通知了医护人员,直接就送去医院了。”他这样说道。
家属表示,医生告知他们老人送到医院的时候就已经没有脉搏和心跳了,院方给出的死亡原因是非正常死亡,是猝死。他们随后与航司进行协商,航司答复称已经尽到法律上的关照和服务。可是家属还是希望能够找到同航班的旅客,了解母亲在飞机上发病以及救治的整个过程,这样才能还原真相。
记者经过了解,从泉州晋江市的殡仪馆得知,该乘客的遗体目前就停放在殡仪馆之中。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介绍说,遗体是从晋江市的医院送来的,死亡原因是猝死。并且记者从当地警方那里也获悉,警方也正在跟进这件事情。
就在16日下午,川航的有关工作人员也对记者作出回应。他们说,2月13日的3U6979达州至泉州航班上,当飞机下降进行安全检查阶段时,乘务人员发现坐在40C座位的乘客(女性,61岁)无应答。乘务组马上广播寻找医生,但是客舱乘客中并没有医务人员。与此同时,乘务组按照程序为旅客吸氧并且实施心肺复苏。11分钟之后,飞机落地泉州晋江机场,地面急救人员上机接替乘务组进行急救处置。又过了15分钟,急救人员用担架将该乘客抬下飞机。川航还委托地面人员陪同送医救治,并且协同家属及公安部门配合做好后续的事宜。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的胡磊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民法典》第822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这就明确表明旅客在行程中突发疾病时,航空公司必须竭尽全力展开医疗救助。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如果乘客的死亡是源于自身健康原因,并且航空公司已然充分履行了合理的救助义务,那么航空公司便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反之,如果航空公司在救助过程中出现延误或者存在疏忽大意的情况,就极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胡磊律师还建议家属可以通过寻找同航班乘客提供证言,仔细核查乘务组在整个事件中的具体操作,比如抢救开始的时间、采取的措施是否规范等。同时,家属还可以申请调取航班记录,了解备降决策时间、医疗响应流程等关键信息,这些都可能成为后续维权的重要证据。
本文总结了川航航班上旅客猝死事件的经过,包括家属的反应、航司的应对以及律师对于家属维权的建议等内容。家属希望还原真相,航司表示已尽到法律义务,而律师则从法律角度给出家属在维权方面可采取的措施,这一事件还处于各方跟进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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