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南(试行)》相关情况,包括指南推动相关机构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导养育人正确养育,还提到0 - 3岁是儿童发展关键期,以及指南围绕回应性照护等强调多种措施促进婴幼儿能力发展,并且提出要重视良好养育环境建立、视屏类产品不宜做儿童“玩伴”,同时还涉及到应用评估表发现养育风险等内容。
新华社于2月8日发布消息,记者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得到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在近期印发了《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南(试行)》。这一指南的印发意义重大,它旨在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积极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并且为养育人提供科学的养育指导,让他们能够形成科学正确的养育行为。其中有一个特别值得关注的点,那就是明确指出视屏类产品不适合成为孩子们的“玩伴”。
婴幼儿早期发展包含多个方面,主要是指0至3岁儿童在大运动、精细动作、语言、认知和社会交往能力等方面的发展。这个阶段的儿童,年龄处于0至3岁,这是他们生命的早期阶段,也是成长和发展最为关键的窗口期。在这个时期,儿童的大脑、神经系统、运动系统都处于发育速度最快的时期,同时具有很强的可塑性。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世界卫生组织共同发布的《养育照护框架—促进儿童早期发展》中,明确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那就是提供回应性照护和早期学习机会,这对于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来说是极为关键的措施。基于此,此次国家卫健委印发的指南围绕着回应性照护和早期学习机会展开。它强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当承担起指导养育人的责任。通过养育人对婴幼儿的陪伴,以及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和行为互动,来刺激婴幼儿的大脑和神经系统更好地发育,从而促使儿童在运动、语言、认知、社会交往能力等方面发展达到最佳的状态。
指南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需要指导婴幼儿家庭高度重视良好养育环境的构建。比如,要为婴幼儿提供多种多样的玩具和图书,为孩子创造更多的机会,让他们能够与同龄儿童一起玩耍,在大自然中嬉戏探索。并且着重强调,像电视、电脑、手机、平板、游戏机等视屏类产品,不应该被当作儿童的“玩伴”。
此外,指南还提出要应用《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风险评估表》。通过这个评估表,可以了解养育人的养育行为、家庭养育环境以及养育人的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进而发现可能存在的养育风险。儿童保健人员则需要根据这些情况给予针对性的咨询指导意见,帮助养育人纠正不良的养育行为,改善那些不适宜的养育环境。
国家卫健委印发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南(试行)》聚焦0 - 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推动相关机构开展服务并指导养育人正确养育。指南涵盖多方面内容,如强调回应性照护促进婴幼儿能力发展、重视养育环境建立、避免视屏类产品成为儿童“玩伴”以及应用评估表发现养育风险等,这将对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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