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美国所谓“对等关税”税率展开,详细介绍了其计算方式以及计算公式的“简化”过程,同时呈现了专家对这一计算方法的质疑和评价。
美国宣称的“对等关税”税率,其背后的计算方式究竟是怎样的呢?让我们一探究竟。
美国总统特朗普于2日在白宫签署关于所谓“对等关税”的行政令前,特意在现场展示了一张“对等关税”图表。在这张图表中,有一栏列着美方认定各贸易伙伴对美征收关税的“综合税率”,另一栏则是美方针对不同贸易伙伴征收的“对等关税”税率。
那么,美国政府到底是如何计算得出“对等关税”税率的呢?其税率评估依据又为何会遭到媒体和专家的质疑呢?
【“官方公式”简单粗暴】
美方表示,上述提到的“综合税率”,是将贸易伙伴对美关税税率、所谓“货币操纵”因素以及其他非关税壁垒累加起来得到的数据。可这个数据具体是怎么来的呢?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网站公布了一个计算公式。该公式包含两个系数,一个是进口价格相对于关税的弹性φ,另一个是进口需求的价格弹性ε。以这两个系数与美国进口额的乘积作为分母,而美国与一个国家的贸易逆差(即出口额减去进口额的数值)作为分子,计算出来的结果就是所谓的“综合税率”。
乍一看,这个公式显得有些复杂。不过,美方果断地进行了“简化”操作。他们经过所谓的核算,将φ、ε两个系数分别设定为0.25和4,这样一来,这两个数的乘积为1。所以,上述公式就可以简化为:综合税率 =(美方出口额 - 美方进口额)/ 美方进口额。
当然,有网友指出,在大多数情况下,按照这个公式计算出来的结果应该先是个负数。所以,我们姑且理解为美方取的是绝对值。
之后,美方给贸易伙伴征收的所谓“对等关税”税率,就是在这个“综合税率”的基础上“打个对折”。例如,美方认为欧盟、日本对美贸易实际税率分别为39%和46%,于是美方对欧盟、日本分别征收20%和24%的“对等关税”。就这样,一份关税税率便出炉了。
【专家评价“无中生有”】
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前财政部官员加里·赫夫鲍尔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特朗普政府对贸易伙伴的“对等关税”计算方法“没有任何依据”,“完全是无中生有”。
美国《纽约客》专栏记者、《大西洋》月刊撰稿人詹姆斯·苏罗维茨基也指出,白宫计算“对等关税”所依据的“综合税率”完全是“胡说八道”。他强调,韩国、欧盟对美国征收的关税税率不可能高达50%和39%。
苏罗维茨基在尝试计算方法后表示,美国的“对等关税”税率确实可以粗略地理解为,美国对贸易伙伴的贸易逆差除以美自贸易伙伴的进口总额。比如,美国与印度尼西亚的贸易逆差为179亿美元,印尼对美出口额为280亿美元,相除后结果为64%,这与美国政府声称经过认真评估计算的关税税率是一致的。
本文详细介绍了美国所谓“对等关税”税率的计算方式,包括其复杂公式及简化过程,还列举了专家对该计算方法的质疑,指出其缺乏依据、无中生有,揭示了美国“对等关税”税率计算的不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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