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维权路:老陈终获9万工伤保险金背后的检察力量

重庆市彭水县的老陈在确诊职业性矽肺被认定为工伤后,申领工伤保险金的维权之路充满坎坷,历经公司拒赔、社保拒付、仲裁执行受阻、行政诉讼失误等困境,最终在彭水县检察院的行政检察监督下,成功拿到9万余元工伤保险金的故事。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有时会面临重重困难。近日,一则暖心的消息传来,曾经深陷维权困境的老陈再次来到重庆市彭水县检察院时,脸上洋溢着夙愿得偿的喜悦,因为他的9万余元工伤保险金终于到账了。这背后,是彭水县检察院通过行政检察监督,为他追回这笔救命钱的感人故事。

老陈是某煤矿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一名雇工。2019年,命运对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他被确诊为职业性矽肺,随后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三级伤残。按照规定,他本可以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在原四级伤残基础上增加5%的工伤保险金。然而,他的维权之路就此开启了艰难模式。

2020年,彭水县社保中心以子公司自2007年起就已停缴工伤保险为由,拒绝支付老陈的工伤保险金。到了2021年,子公司对劳动仲裁裁决置之不理,直至2022年公司注销,都未履行应尽的义务。2023年3月,当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时,却发现子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数年的奔波,老陈仅仅拿到了一份《无可供执行财产证明》。2023年6月,老陈再次向彭水县社保中心申请先行支付,依旧遭到了拒绝。

2024年3月,老陈将社保中心告上法庭。但意外却再次降临,代理律师因疏忽未能及时到庭,法院以老陈及其诉讼代理人“未按时到庭”为由,对该案按撤诉处理。之后,老陈向法院申请再审,也被驳回。公司拒赔、社保拒付、仲裁裁决执行受阻,行政诉讼还因代理人的失误而失去了维权机会,心力交瘁的老陈在2024年9月向彭水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一边是清清楚楚盖了章的工伤认定书,另一边是代理人未按时到庭的事实,案件陷入了僵局。承办检察官廖建华没有放弃,他通过查阅大量卷宗材料,走访相关单位,广泛搜集法律依据,终于找到了监督的突破口。他发现,彭水县社保中心以企业注销、断缴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做法与相关法律相悖;同时,当行政机关可能存在履职违法情形时,法院是否应该仅因代理人的程序性失误就草草将案件按撤诉处理,这一系列的思考让案件迎来了转机。

廖建华深知,9万元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老陈及其家属而言,无疑是救命钱,老陈的诉求合理合法,该案必须审慎严谨办理。于是,他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形成审查意见,并于2024年9月26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律师召开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与会人员围绕重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有人指出,“代理人积极采取了补救措施,接到开庭电话后便迅速赶往法庭,客观上没有发生拒不到庭行为。”还有人表示,“老陈起诉社保中心是迫不得已的选择,此案被按撤诉处理,其最后的司法救济途径被堵死,受损的实体权益将无法得到救济。”

廖建华调阅案卷还发现,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受阻并非老陈这一个案。结合代表委员等的意见,彭水县检察院决定双线发力。2024年10月14日,彭水县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同月16日,该院向社保中心发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其先行支付老陈的工伤保险金,完善支付管理制度,成立跨部门工作专班,针对支付难点及追偿机制建设进行专项决策,并同步建立常态化运行机制保障专班的有效运行,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发出检察建议后,彭水县检察院多次协调县社保中心与老陈进行沟通交流。“老陈一家收入几乎全靠他一人维持,他所工作的子公司虽然注销,你们先行支付后可以向母公司追偿。”检察官耐心地协调着,确保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2024年12月15日,在彭水县检察院的监督和协助下,老陈终于收到了9万余元工伤保险金。至此,老陈一波三折的维权之路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彭水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立表示:“成功解决老陈的难题后,我院将以此案为契机,深化行政检察类案监督,推动构建工伤保险权益保障协作机制,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及时有效的保护。”

老陈在工伤后申领工伤保险金过程中遭遇重重困难,彭水县检察院通过行政检察监督,找到案件突破口,召开听证会,双线发力向法院和社保中心发出检察建议,并多次协调沟通,最终帮助老陈成功拿到9万余元工伤保险金。检察院还将以该案为契机,深化类案监督,构建保障协作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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