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山西高平街头两辆车轻微剐蹭事件展开,女司机亮出“我是司法局的”身份引发公众对特权思想的声讨。文中通过描述女司机在纠纷中的种种表现,指出“身份即特权”思维并非个例,还批判了高平市司法局处理此事时的不当做法,强调需要制度性反思,建立严格规范,以重塑法治公信力。
近日,在山西高平的街头,一场原本普通的两辆车轻微剐蹭事故,却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激起千层浪,演变成了一场引发全网高度关注的法治荒诞剧。当那位女司机在派出所中气焰嚣张地甩出“我是司法局的”这句话时,那模样仿佛手持一把传说中的尚方宝剑,瞬间点燃了公众内心深处对特权思想的怒火,引发了集体声讨。这一句荒诞至极的“权力宣言”,不禁让人的思绪瞬间回到十年前那轰动一时的“我爸是李刚”闹剧。人们心中不禁泛起层层疑惑:难道“李刚”家那种扭曲的特权基因,如今已经通过司法系统完成了代际传承?
如果把这场纠纷比作一场精心编排的舞台剧,那么女司机的表现堪称拙劣却又无比嚣张。事件一开始,她就在自己的朋友圈里迫不及待地上演了一出“挂人”大戏,使用“垃圾司机”“马路杀手”等极其侮辱性的词汇,疯狂地对对方进行攻击。报警之后,她在派出所里更是公然亮明自己的身份,还满脸不屑地追问对方“家是哪的,干啥的”,那副模样活脱脱就是一个横行乡里的“地头蛇”。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她一边大声高喊着“走法律程序”,一边却在社交平台上通过私信继续对对方进行辱骂。她将法律完全工具化,在她的认知里,法律似乎只是用来约束别人的,而自己却永远可以高高凌驾于规则之上。
事实上,这种“身份即特权”的思维,已经不是偶然出现的个例了。去年,某地官员家属在医院里亮“纪委身份”强行插队;今年,某地城管执法时竟然掏出警官证威胁商户。这些事件无不赤裸裸地暴露了权力异化的病态逻辑。正如古代思想家韩非子所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当执法者自己都不敬畏法律,又有什么资格去教化民众呢?司法局本应是法治的坚定守护者,然而如今自家的工作人员却成了法治的践踏者,这就好比在金銮殿上打太监耳光,自己抽自己耳光还嫌疼,实在是荒唐至极。
值得庆幸的是,高平市司法局在事件发生后反应还算迅速,在24小时内便宣布对涉事女司机进行停职调查。表面上看,这一举措雷厉风行,但实际上却暗藏玄机。在通报中,只是轻描淡写地称“互相有辱骂过程”,将公职人员的失范行为与普通市民混为一谈,仿佛在说:“大家都是泼妇泼男,谁也别笑话谁。”更荒诞的是,涉事女司机竟然辩称自己在派出所亮身份是为了“配合警方录入信息”,这番说辞就如同“强盗打劫时声称是来查水表”一样,逻辑荒谬到让人啼笑皆非。
停职处理虽然是必要的,但公众更期待的是进行制度性反思,要让那些飞扬跋扈者真正长记性。我们不妨做一个假设,如果这位女司机不是司法局的员工,而是路边的一个普通摊贩,她还会如此嚣张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正如网友吐槽的那样:“司法局的车牌,就是她的‘免死金牌’。”这种身份崇拜的背后,其实是权力监督机制的严重缺位。当“我是司法局的”这句话成为吵架的武器,当朋友圈沦为私人的战场,法治社会的根基正在被那些不良现象像蛀虫一样不断地啃噬着。
所以说,不管是“我爸是李刚”,还是“我是司法局的”,这类闹剧所引发的连锁反应,远远超出了事件本身的范畴。男司机那句“来这里两年,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道出了无数外地创业者内心深处的生存焦虑。当公职人员将公权力视为自己的私人工具,当“权大于法”的思维逐渐渗透到社会的肌理之中,法治信仰就如同被蛀空的房梁,随时都可能轰然倒塌。
犹记得在古代笑话集《笑林广记》中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县官出行,看到一个百姓牵着驴路过,便喝令他下跪。百姓问道:“我为何该跪?”县官回答说:“我穿官服,你穿布衣,自然该跪。”百姓又反问:“我若也穿官服呢?”县官顿时哑口无言。这则笑话与今日女司机的做派何其相似——身份成了遮羞布,权力成了通行证,衙门证件成了免责牌。
要终结这场荒诞剧,仅仅依靠停职处理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建立更加严格的职业伦理规范,将“滥用身份特权”明确列为从重处罚的条款;还需要搭建“8小时外行为监测平台”,让公职人员的每一次失范行为都无所遁形。就像上海浦东新区开展的“我的制服代表什么”大讨论一样,唯有让权力意识到“身份即责任”,才能重塑法治的公信力。
最后,不妨用一首打油诗作结:晋地起纷纭,车途纠纷生。女司狂语出,衙属傲声明。权身应律己,莫使法蒙尘。愿这起事件,能成为法治建设的清醒剂——让权力学会谦卑,让法律重归公正。
本文通过山西高平女司机剐蹭事件中亮明“司法局身份”的荒诞行为,揭示了“身份即特权”思维的普遍存在以及权力监督机制的缺位问题。批判了相关部门处理方式的不当,强调要进行制度性反思,建立严格规范,让权力意识到责任,以重塑法治公信力,让法律重归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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