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于一起17岁女孩代孕双胞胎事件,介绍了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多地官方的调查进展,同时邀请多位法律专业人士对涉事代孕机构、代孕妈妈及雇主的法律责任进行分析探讨。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3月24日,知名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在微博爆料,一名来自四川凉山州金阳县的17岁女孩,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为50岁男子龙某某通过代孕方式产下了双胞胎。
事件曝光后,各方迅速作出反应。3月25日,凉山州妇女联合会表示,在关注此事后,妇联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和核实工作,并且对相关家属进行关心慰问。广州市卫健委一名工作人员称,该委综合监督处正在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广东中山市小榄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透露,相关工作人员已经展开调查,一旦有结果将立即向公众公布。截至文章发稿时,三地官方均未发布相关情况通报。
针对涉事代孕机构、代孕妈妈以及雇主龙某某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等问题,北京工商大学副教授张新宇、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邢鑫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代孕中介及医疗机构是否违法违规?
胡磊介绍,我国规范代孕行为的主要依据是卫生部于2001年8月1日出台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第二十二条则规定了医疗机构实施代孕技术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具体而言,“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实施代孕技术的”被明文列为处罚情形之一。
胡磊认为,在这起案件中,涉事代孕机构从事代孕业务,严重违反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规定对实施代孕技术的医疗机构给予警告、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代孕行为涉及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拐卖妇女、非法行医等行为,则应依照相关罪名依法进行处置。
邢鑫指出,虽然目前代孕行为本身尚未入罪,但代孕过程中涉及的取卵、胚胎移植等医疗行为,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务人员在合法医疗机构内实施。若代孕机构雇佣无资质人员操作,或在非医疗机构进行手术,则涉嫌非法行医罪。
胡磊还补充道,“组织商业代孕在司法学界如何追究刑责还存在较大的争议,最高法、最高检应当及时就商业代孕行为的法律适用,发布典型案例或提出法律修改建议。”
代孕合同没有法律保障,代孕妈妈风险很大
据新京报报道,2024年5月,涉事的17岁女孩通过直播平台结识了一名男子。次月,该女孩被介绍到广东中山参与代孕。
北京工商大学副教授张新宇认为,若不涉及胁迫,雇主一般不构成犯罪;代孕妈妈也无需承担刑事或行政责任。然而,代孕妈妈与雇主之间的代孕合同是无效的,如果雇主尚未支付费用,代孕妈妈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继续支付。
邢鑫认为,代孕女生通常处于产业链的弱势地位。若其系被胁迫、欺骗或利诱参与代孕,其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受胁迫的受害者,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代孕女生系16周岁以下,因其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原则上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胡磊指出,代孕妈妈参与代孕行为同样违反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的禁止性规定,更多的损害体现在民事责任方面。“年轻女性代孕,特别是未成年女性代孕,会对其自身健康带来极大的风险。代孕合同根据现有法律自始无效,代孕妈妈不仅无法得到风险保障,还会对自身健康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若雇主拒绝抚养,孩子会否判给17岁代孕妈妈?
胡磊表示,对于花钱联系代孕的龙某某来说,代孕妈妈生下的双胞胎与他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若龙某某日后拒绝抚养孩子,法院可能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判决其支付抚养费。
张新宇也认为,如果代孕妈妈争取抚养权,法院会根据有利于被抚养人的原则作出判断。但考虑到本案中代孕妈妈是未成年人,很可能不具备抚养子女的能力。即便其坚持争取抚养权,法院未必会将孩子交由其抚养,但可能会允许其探视子女。
本文围绕17岁女孩代孕双胞胎事件展开,介绍了事件进展和官方调查情况,重点通过法律专业人士分析了代孕机构、代孕妈妈和雇主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涉及代孕中介违法违规认定、代孕合同效力、代孕妈妈风险以及孩子抚养权等问题,凸显了代孕行为存在的法律风险和伦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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