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3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展开,着重介绍了方案中关于满足住房消费需求的系列举措,包括稳定房地产市场、改造相关住房、释放住房需求潜力、利用专项债券、落实税收政策、调整公积金政策等内容。
3月16日,一则重磅消息传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这一方案的出台,犹如给市场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尤其是在住房消费领域,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举措。
方案明确指出,要更好地满足住房消费需求。当下房地产市场处于关键时期,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成为重要任务。为此,将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工程。通过对这些区域的改造,不仅能够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还能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许多居民一直期待着能够改善居住条件,而这样的改造工程无疑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允许专项债券支持城市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这一举措可谓一举两得,既盘活了存量商品房资源,又增加了保障性住房的供给,让更多困难群体能够有房可住。
税收政策也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方案提出要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通过合理的税收调节,减轻购房者和房地产企业的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值得一提的是,公积金政策也有了新的调整。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这将大大降低购房者的贷款成本,让购房变得更加轻松。同时,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这一政策的实施,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此外,还加大了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让公积金政策能够惠及更多人群。
3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中关于住房消费的相关内容。方案围绕满足住房消费需求,从稳定房地产市场、改造住房、利用专项债券、落实税收政策以及调整公积金政策等多方面发力,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释放住房需求潜力,惠及广大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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