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 3 月 15 日央视“3·15”晚会曝光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乱象,介绍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于 3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坚守“科技向善、金融为民”的倡议内容及意义。
3 月 16 日,一则重要消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引起广泛关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一份关于坚守“科技向善、金融为民”的倡议。这一倡议的背后,是 3 月 15 日晚央视“3·15”晚会所曝光的令人震惊的现象。
晚会上,我们看到消费者通过借贷宝、人人信等电子签名平台借款时,遭遇了一系列严重问题。他们陷入了高利贷的陷阱,被收取砍头息和高额逾期费,甚至还遭受暴力催收,而更令人无奈的是,他们常常找不到放款人。此类事件的曝光,如同一面镜子,清晰地映出了一些披着“金融科技”“普惠金融”华丽外衣的互联网平台的真实面目。这些平台在技术应用、合规经营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着严重问题,甚至涉嫌违法犯罪。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相关要求,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朝着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迅速行动起来,面向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发出了以下倡议:
一、从业机构要始终坚守“科技向善、金融为民”的初心。加强科技伦理审查至关重要,这能够推动科技更好地赋能金融规范发展,实现技术工具与金融价值的正向统一。要坚决杜绝技术滥用的现象,不能让科技成为伤害消费者的工具。
二、筑牢合规经营的底线,严守业务边界。严禁为高利贷、套路贷、收取砍头息、暴力催收、非法贷款中介等违法违规活动提供技术便利或信息掩护。同时,也不能利用技术手段,如伪造身份信息,帮助合作方,像职业放贷人,或者诱导消费者,比如让其选择欠条等方式来逃避金融监管。
三、从业机构要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核心框架和公司经营核心指标,建立“消费者权益影响评估”制度。通过这一制度,对产品、合作方在科技应用、数据保护、算法歧视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四、强化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和贷后催收行为的自律约束。要遵循《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贷款网络营销活动的倡议》和国家标准《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贷后催收风控指引》(GB/T 45251 - 2025)的相关要求,全面践行“负责任金融”的理念。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明确指出,科技创新的确推动了金融服务的变革与发展,但它绝不能成为违法违规经营的“保护伞”。互联网金融各从业机构要以此次事件为鉴,坚守“科技向善、金融为民”初心,把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根本出发点,共同努力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3·15 晚会曝光互联网金融平台乱象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坚守“科技向善、金融为民”的倡议,提出了四项具体倡议内容,强调科技创新不能成为违法违规的挡箭牌,号召从业机构以消费者权益为根本,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原创文章,作者:Sorrowful,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ouwuzhinan.com/archives/37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