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北京海关召开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座谈会展开,介绍了其发布的《北京海关支持首都科技创新发展十二项措施》,涵盖“六创新、六优化”内容,还提及北京地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情况及海关过往举措,展现海关为促进首都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所做的努力。
在3月13日这个重要的日子里,北京海关隆重召开了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座谈会。在此次会议上,正式发布了极具前瞻性和针对性的《北京海关支持首都科技创新发展十二项措施》,该措施的核心内容包含“六创新、六优化”,旨在全方位助力首都科技创新发展迈向新高度。
回顾过去一年,北京地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成绩斐然。2024年,北京地区出口高新技术产品达到了1731.9亿元,与上一年相比,同比增长了17.7%,并且在地区出口总值中所占比例接近三成。这一数据充分彰显了北京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蓬勃发展态势,也体现了外贸的含“新”量、含“绿”量和含金量在不断提升。
近年来,北京海关始终将目光聚焦在医药健康产业、集成电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上。通过精准施策,激活了产业的创新驱动力,推动了更多北京“智”造产品成功开拓国际市场。北京海关关长张格萍表示,北京海关已经连续四年实施“四优四提促五子”服务工程。在今年,更是出台了《促进外贸稳量提质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持续在通道、平台、产业和服务等方面进行优化,巧妙打好增量政策和存量政策的“组合拳”,并针对不同企业和产业实施“一企一策”“一产一策”,全力助力首都科创产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为了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海关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交汇枢纽的重要作用,支持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更好地服务在京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集群以及重点科创行业企业的发展,助力北京成为打造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发动机,北京海关经过深入研究,制定了这十二项支持首都科技创新发展的措施。
十二条新措施包含六种创新模式
具体而言,这十二条措施中包含了六种创新模式。
一是创新保税研发监管模式。依托中关村综合保税区先进的数智监管模式,极大地提升了研发用保税货物入出区的通关便利化水平,有力地推动了全国首个以“研发创新”为特色的中关村综保区的建设与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科技创新企业研发用设备管理的新模式,支持无实物研发成果或无研发成果的保税耗用适用据实核销。并且优先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申请区内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
二是创新减免税货物监管模式。对科技创新型减免税单位实行“无事不扰”的后续管理机制,当科技创新政策项下免税进口的材料自用于科研、科技开发和教学活动之日起,自动解除监管。对于免税进口的科研、科技开发及教学用品,若确实需要频繁变更使用地点,将简化其使用地点变更的申报手续。此外,对于集成电路政策项下海关监管年限内免税进口的原材料、消耗品、生产设备零配件、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及配套系统,可提前解除监管,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创新税收征管模式。对于科技创新企业被事中、事后验估参数、指令命中的报关单,海关将优先开展验估作业和税收风险排查处置。在企业如实申报的前提下,若进口商品属于国家鼓励进口范围的重要设备及其零部件、原材料、实验室用品,因征管要素疑难造成申报差错的,海关将依法对进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归类和原产地予以重新确定。
四是创新科研用高风险样本风险评估模式。对重点科研单位、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开展整体风险预评估,针对进口急需使用的、小批量科研用样本采取快速风险评估模式,同时简化非商品化样本或实验室交换样本风险评估材料的要求。
五是创新医疗器械生产资料检验监管模式。对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非失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试行进口医疗器械生产资料“两验一评”检验监管模式,进一步压缩企业投入生产的时间。
六是创新免税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模式。对于符合开放共享管理有关规定的免税科研仪器设备,经海关审核后可以用于其他单位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教学活动。同时,简化共享办理流程,适用简易程序的管理单位,可直接将科研仪器设备向其他单位开放共享,无需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助力“超级平台”产出“超级成果”。
六项业务办理进行优化
除了上述六种创新模式,措施中还对六项业务办理进行了优化。
一是优化税款担保业务。开通“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款总担保备案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一保多用、全国通用”的效能。高效受理关税保证保险、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等多元化担保,施行“实时接办、当天处置、效果回访”的服务机制。指导企业用好“两步申报”叠加“汇总征税”的缓税政策,减少企业资金占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准予在“两步申报”模式下免除税款担保通关。
二是优化减免税业务审核。实施线上预约办理和年报管理,有效压缩业务办理时长。在集成电路及新型显示器件政策项下实施减免税“快审”“一表多用”等模式。对于符合规定的货物,若因紧急进口等原因而缴税进口的,在缴税1年内可申请补办减免税审核确认和相关税款退还手续。
三是优化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措施。对进口集成电路企业探索实施“白名单”管理制度,“白名单”企业进口防反射薄膜生成液等危险化学品可享受检验便利化措施。
四是优化国际经贸规则对接途径。推广应用海关优惠原产地服务平台,优先针对科技创新企业开展税收优惠政策、自贸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一对一”应用辅导,主动对接“可享未享”企业并进行定点帮扶,提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自贸协定的利用水平和享惠便利化。
五是优化信用培育服务和政策指导。对科技创新型企业优先开展AEO认证培育,制定专属培育方案,帮助企业提升信用等级,使其能够优先享受通关便利和联合激励等优惠措施,放大政策组合效应。组建业务专家团队,设置专属联络员,全方位多维度开展海关政策指导服务,让进出口企业能够清晰明白政策内容,使用起来更加方便。
六是优化海关政策需求集成。针对科研院所、研发企业的诉求组织定向税政调研,广泛征集高质量的税目结构完善、税率调整、税收优惠政策、保障措施、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推动相关政策的优化完善。积极关注科技创新产业的进出口诉求,协助企业做好税收筹划,优先提供商品归类、原产地、价格等预裁定服务,优先实施预裁定展期。
北京海关在3月13日发布的支持首都科技创新发展的十二项措施,涵盖“六创新、六优化”内容。同时提及北京地区2024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成绩及海关过往举措。这些措施旨在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推动首都科创产业发展,提升外贸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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