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执行高超、黄海毅死刑:贩卖制造毒品的严重后果

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高超、黄海毅执行死刑这一事件,他们因贩卖、制造毒品而犯下严重罪行,从他们的犯罪过程到法院的判决及最终执行死刑的情况都将详细阐述。

1月22日这一天,在广西防城港市发生了一件重大的事情。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高超、黄海毅这两名罪犯执行了死刑。而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也依法履行职责,派员到现场进行临场监督。在临刑之前,高超和黄海毅有机会与他们的近亲属进行了会面。这两名罪犯到底做了什么严重的事情呢?原来,在2019年5月到2020年6月期间,高超、黄海毅竟然伙同其他人一起制造了大量的甲基苯丙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冰毒,并且还售出了一部分。2020年6月的时候,公安人员在多个制毒场所展开搜查行动,这一查可不得了,总共查获了甲基苯丙胺晶体和粉末达到39000多克,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固液混合物更是多达92000多克,同时还有制毒原料以及制毒工具。这还不是全部,在2019年9月到2020年6月期间,高超、黄海毅购入了大约150千克的氟胺酮,然后还先后多次向他人贩卖。同样是在2020年6月,公安人员在多个场所又查获了氟胺酮56600多克。他们的犯罪行为必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2021年12月30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高超、黄海毅死刑,并且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没收他们个人的全部财产。可是,宣判之后,高超、黄海毅并不甘心接受这个判决结果,他们提出了上诉。不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依法开庭审理之后,作出了刑事裁定,驳回了他们的上诉,维持原判,然后按照法律程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过仔细的复核之后认为,高超、黄海毅伙同他人非法制造、出售甲基苯丙胺,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贩卖、制造毒品罪。要知道,他们贩卖、制造的毒品数量极其巨大,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是极大的,他们的罪行已经达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度,所以必须要依法进行惩处,于是就依法核准了高超、黄海毅的死刑。

本文总结了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高超、黄海毅执行死刑的事件经过。详细阐述了他们贩卖、制造毒品的犯罪事实,包括制造冰毒、贩卖氟胺酮等大量毒品的情况,以及各级法院对他们的判决过程,从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到他们上诉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最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体现了对严重毒品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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