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实施临时管制的通告内容,包括管制的区域、时间以及相关要求等信息。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临时管制通告
为保障我市春节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区域的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市部分区域将被实施临时空域管制,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其一,在2025年1月28日17时至24时、2月11日17时至24时、2月12日17时至24时,长江不夜城(采石横江街、沿江大道、牛渚路、唐贤街合围区域)将实施临时空域管制。
并且,2025年1月28日19时至1月29日12时、2月11日19时至2月12日12时,小九华寺及周边区域(沿江大道、牛渚路、如愿路、祈福路合围区域)也将进行临时空域管制。
其二,“低慢小”航空器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涵盖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孔明灯等。在临时空域管制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严禁开展未经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
其三,若因执行重要任务(如电视转播及航拍、应急救援等),确实需要在临时管制时段和管制区域内起降、飞行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其四,在临时空域管制期间,希望广大市民和飞行爱好者能够自觉遵守通告规定,积极配合空域管制,杜绝违规飞行。一旦出现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与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若涉嫌犯罪,则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7日
本文总结了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春节期间部分区域特定时段的飞行管制情况,包括管制的区域、时间范围、“低慢小”航空器的定义、特殊情况下的审批以及违规飞行的处罚等内容。这有助于市民了解相关管制信息,保障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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