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家务补偿案例频发,彰显法律对家庭付出的认可,家务劳动有“价”,法律为婚姻中的女性发声

本文围绕多起离婚案件中女性主张家务补偿展开,通过胡女士等案例,展现了女性在婚姻中承担大量家务劳动却常被忽视的现状,以及法律如何保障女性因家务付出获得相应补偿,同时探讨了家务劳动价值的确认和判定方式。

近日,中原法院微信公众号披露了一起引人深思的案例。在婚姻生活的舞台上,女性常常默默承担着大量的家务劳动。从日常起居的悉心操持,到子女教育的精心投入,再到老人照料的无微不至,这些付出虽然无形,却是家庭稳定不可或缺的基石。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女性的这些辛勤付出有时却容易被人忽视。胡女士便是众多遭遇此类情况的女性之一,最终,她勇敢地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时光回溯到2011年,胡女士与王某相识相知,并携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他们迎来了爱情的结晶——女儿小梦(化名)。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在性格、处事方式以及教育理念上的巨大差异逐渐显现出来。家庭矛盾如同潮水般不断涌来,争吵也成为了他们生活的常态。2022年10月,一次激烈的争吵后,胡女士无奈之下搬离了共同居住的房屋,二人开始了分居生活。

2024年12月,胡女士毅然向中原区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她除了要求解除与王某的婚姻关系、争取女儿的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外,还特别提出要求被告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胡女士认为,在多年的婚姻生活中,自己几乎承担了全部的家务劳动,包括照顾孩子的饮食起居、辅导孩子学习,以及操持家中的大小事务等。而被告王某却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与义务,自己的这些付出应该得到相应的认可和补偿。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经过深入了解,发现双方的感情已无挽回的余地,且双方也均同意离婚。于是,法官便组织双方围绕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等方面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分别表达了自己在婚姻中的感受及调解意见。对于原告胡女士多年来为家庭付出的艰辛,法官表示了充分的理解与认可。同时,法官也向被告王某阐明了家务劳动对家庭稳定和子女成长的重要性,强调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责任与义务是平等的,根据法律规定,胡女士的付出理应得到相应补偿。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上,法官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子女意愿等实际情况,提出了合理的建议。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女儿由原告胡女士抚养,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房产、车辆归被告王某;同时,王某一次性支付胡女士各项经济补偿共计25万元,其中包含了对她多年来家务劳动的合理补偿。

潇湘晨报记者在搜索中发现,此前也有过多起类似的案例。比如王某与周某,二人于2002年经人介绍相识,后自由恋爱,2008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他们先后迎来了两个可爱的儿子。起初,双方的感情尚可,但随着家庭琐事的增多,矛盾逐渐产生。2021年3月,王某向槐荫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与被告离婚,两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并依法分割婚后共同财产。

周某则辩称,其与王某的婚姻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若判决离婚,则要求抚养长子,由原告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且她为家庭放弃了工作学习的机会,要求原告支付10万元家务补偿。济南槐荫法院经审理认为,需要综合考虑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女方在家务劳动中付出的情况、男女双方的从业经验和能力、个人的收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最终,法院酌定由王某向周某支付离婚经济补偿5万元。

那么,家务劳动一般在法律中如何确认,并如何判定其价值呢?潇湘晨报记者就此咨询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付建认为,现行民法中虽未明文体现家务劳动的价值,但是《民法典》也规定了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付建还表示,家庭生活是一个复杂的整体,既需要有人维持家庭生计,也需要有人为家庭成员内部付出。妇女虽然没有直接参与社会劳动,但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同样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这种家庭劳动应当与社会劳动同样得到法律的认可。

家务劳动的补偿可以根据婚姻存续时间、家庭成员人口数量以及身体状况等进行衡量。例如,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曾适用民法典规定,首次审结了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女士在家庭抚育子女等方面负担了较多义务,要求陈先生给予补偿理由正当,最终判决陈先生给付王女士家务补偿款5万元。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沁涓认为,在审判实践中,主要从结婚时长、对家庭付出时间、对家务的贡献大小、协助另一方工作的贡献大小、夫妻双方收入等因素综合认定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的价值,同时也会参考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以家务劳动为由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司法判例越来越多,比如(2022)粤01民终22327号、(2024)琼0105民初5066号等,法院以一方曾全职在家,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支持了该方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诉求。”

本文通过胡女士等多起离婚案件,展现了女性在婚姻中承担大量家务劳动却常被忽视的现实,强调了家务劳动的价值应得到法律认可。随着相关法律规定的实施和司法判例的增多,越来越多为家庭付出的女性有望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应有的补偿,这也彰显了法律对婚姻中女性权益的保障和对家庭付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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