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于1月27日发布的关于“云养经济”领域欺诈风险的提示内容。“云养经济”中存在不法分子利用农业产业做幌子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文章针对公众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1月27日,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云养经济”领域欺诈风险的提示》。
在当下,“云养经济”这个领域出现了一个令人担忧的现象,那就是违法犯罪活动处于高发的态势。有不少居心叵测的不法分子,他们狡猾地打着发展农业产业这样看似正当的幌子,把原本正常的农产品种养以及销售,经过精心的包装,伪装成投资融资活动。然后,他们借助强大的互联网这个平台,大肆地进行宣传推广。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可不是什么正当的商业行为,而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这些行为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一方面侵害了公众的合法利益,让普通民众遭受损失;另一方面,也对农业产业健康发展造成了损害。毕竟,农业产业有着自身的特点,它的周期比较长,而且利润率是有限的。
面对这样的情况,广大公众必须要提高自身对于“云养经济”领域相关风险的防范意识。具体怎么做呢?就是要做到在面对高额返利的时候能够坚守本心,不被利益所诱惑而动心;在面对那些天花乱坠的宣传炒作时,不要盲目相信;哪怕是熟人介绍相关的“云养经济”项目,也不能盲目跟从。一定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高利保本是陷阱”这样的警示语。
与此同时,广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合规地开展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能超范围经营,更不能违规从事金融活动。而且,要远离那些五花八门的“云养经济”平台,坚决不与它们合作,避免一不小心就逾越了法律的红线。
本文总结了农业农村部等多部门对“云养经济”欺诈风险的提示内容,阐述了“云养经济”领域欺诈现象的表现、危害,针对公众给出了防范风险的建议,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了依法合规经营的要求。这有助于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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