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开始试行的《三亚市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内容,包括不同时期(非法定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的无理由全额退款规则、特殊情形处理方式、住宿业经营者和线上预订平台应遵守的相关规定以及为保障游客权益三亚所采取的措施等。
3月8日起,《三亚市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试行)》开始了为期一年的试行之旅。
这个《指导意见》对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有着明确的规定呢。在非法定节假日期间,住宿业经营者以及线上预定平台得遵循客房入住前7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的规则。而到了法定节假日,像是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与国庆节这些时候,就需要遵循客房入住前15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的规则啦。
《指导意见》里还提到了特殊情形的处理办法哦。如果是因为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航班取消等这些不能怪消费者的客观原因导致退订的,只要消费者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定平台就必须全额退款。同时,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定平台要在预订页面首屏用很醒目的字体标注“限时特惠不可退”,并且要向消费者二次确认“已知晓不可退规则”。特价房、促销房可不在无理由退订的范围之内哦。
对于住宿业经营者,《指导意见》要求他们设立“信用退”“无忧退”等快速退款机制。消费者提交退订申请后,经营者必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且要在限定时间内把款项退回去,可不能以其他理由扣留或者少退消费者的房款。对于线上预订平台来说呢,要求在预订页面显著的位置标注退订政策,像“部分退款”“酌情收取”这种模糊表述是禁止使用的。
为了保障游客的权益呀,三亚也是做了很多工作呢。开通了“12345退订专线”,这个专线可是24小时接诉、48小时办结的哦。“三亚放心游”平台把这类退订投诉纳入先行赔付通道,之后再向责任方追偿。而且还建立了相关的调解机制,由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亚市旅游行业协会联合会、三亚市旅游品质保障协会等一起参与争议调处。
《三亚市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试行)》于3月8日起试行一年,其规定涵盖了不同时段的退订规则、特殊情形处理、经营者和平台的责任以及游客权益保障措施等多方面内容,这一系列规则和保障措施有助于规范三亚住宿业的预订退订行为,保障游客的权益。
原创文章,作者:Daniel Adela,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ouwuzhinan.com/archives/323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