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一带一路”相关情况,包括中国绿色产业在国内发展饱和后向海外拓展的背景,中国企业在海外拓展绿色产业的商业模式,如常见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 + 融资”,以及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合作的实例。还会涉及到发展中国家对投资的倾向变化、“矿电联动发展”(MEND)模式、与发达国家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协议等多方面内容。
丹麦国际问题研究所3月6日发布了一篇文章,题目为《中国的绿色“一带一路”》。在过去的15年时间里,中国的绿色产业呈现出迅猛发展的态势。在可再生能源的诸多全球供应链方面,中国都占据着领先的地位。由于国内的太阳能、风能以及生物质能市场已经趋于饱和,中国的企业开始加大对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也在绿色“一带一路”的框架下,不断加强对这类行动的支持。
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在拓展海外绿色产业活动的时候,部分竞争力源于其独特的开发合作商业模式。其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模式就是“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融资”。西方国家在这方面往往很难提供完整的一揽子计划。在特定的绿色行业里,很多西方国家缺乏完整的制造和建筑价值链。在中国,许多绿色设备制造商是建筑能力有限的民营企业,因此,这些民营企业通常会和具有强大建设实力的国有企业进行合作,从而获取更大的绿色项目。例如,2019年正式投入运营的肯尼亚加里萨50兆瓦光伏发电站就是采用这种模式。在这个项目中,承建商为中国国有企业,设备提供商为中国民营企业,并且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优惠融资,这个光伏发电站是目前东非地区规模最大的并网光伏发电站。
不过,发展中国家现在越来越倾向于接受投资而非贷款,这一倾向与中国目前的政策是相契合的,中国正在减少国有银行的海外贷款,让企业承担更多的责任。与当地企业建立合资或者联合企业有助于中国企业打入当地的可再生能源市场。中国和一些国家有着良好的关系,并且在中国当地建设传统基础设施方面有着良好的记录,这些都促进了此类合资企业和伙伴关系的建立。
中国正在推广一种“矿电联动发展”(MEND)模式。从本质上讲,这种模式是为采矿设施及其周边社区提供可再生能源。在中国津巴布韦和南非开展业务的企业已经采用了这种模式。这种模式能够成为中国获取自然资源并且出口绿色产业的有力工具,特别是当矿山位于当地电气化率较低的偏远地区的时候。
中国已经和14个发达国家签署了第三方市场合作协议,其中法国是非常积极的合作伙伴。在某些情况下,西方公司和中国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可能会促进前者在中国的业务,反之亦然。比如,法国阿尔斯通与中国水电集团签订合同,为在乌干达尼罗河上修建的发电厂提供涡轮发电机,随后阿尔斯通水电扩大了在中国市场的业务。在绿色转型面临政治或者经济障碍的国家,中国与西方国家之间的合作能够带来变革的机会。
本文总结了中国绿色“一带一路”的多方面发展情况。包括中国绿色产业国内饱和后的海外拓展、独特的商业模式、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合作的模式与实例、发展中国家投资倾向变化下中国的应对方式、“矿电联动发展”模式以及与发达国家的第三方市场合作等内容,展现了中国在绿色“一带一路”进程中的多元探索与国际合作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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