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立法过程展开,阐述在立法项目提出、法律草案形成以及法律出台这几个环节中,基层声音是如何被充分吸纳的,展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工作中的体现。
每年全国两会都备受老百姓关注。有网友好奇人大立法时群众能参与多少,基层声音能否被听到。其实,这是个很关键的问题。全国两会期间,诸多话题中“立法”颇受瞩目,毕竟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承担着立法的重要职责。在我国,基层一线的民意能否传至人民大会堂,这关系到国家性质、立法宗旨以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落实。
答案是肯定的。人大立法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基层声音被广泛听取和吸收,这得益于一整套科学的制度设计。
首先是立法项目的提出环节。在2024年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298件,其中292件为法律案,即有关法律的立改废释纂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编制立法规划时,会梳理研究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还会组织座谈会、论证会,这样全国人大代表(他们来自人民)就把基层的声音带入并推动了立法启动。
接着看法律草案的形成环节。可能很多人想不到,中学生的意见都能被吸收进法律。例如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一条立法修改建议,就是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的学生提出的,由基层立法联系点上报,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吸收采纳。那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有多大呢?自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的法律中,超过90%的法律案征求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然成为新时代我国民主立法的“直通车”,是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工作的重要机制,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载体。
再举个例子,像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在编纂过程中,立法机关先后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建议。最初的民法典草案里没有“人格权编”,但许多专家学者、群众呼吁,在网络时代要加强个人信息和隐私权、名誉权等人格权保护。最终通过的民法典篇章结构发生变化,人格权法单独成编,有51个条文,大大加强了人格权的保护力度。
还有法律的出台环节。一部法律草案通常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审议,有的还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2015年全国两会时就有一个关于“税率”重回“税法”的故事。当年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时,代表们发现草案三审稿删除了“税率”由法律规定的表述。审议时一些代表认为“税率是税收的重要要素,如果税率不由法律规定,‘税收法定’原则将大打折扣”。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在统一审议时,对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逐条认真研究,采纳了关于“税率由法律规定”的建议。立法法这部专门“管法的法”,以法治之力护航人民民主,其中规定“立法应当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从立法项目提出,到法律草案形成,再到审议通过,基层的声音被听到、被重视、被吸收,这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立法权是重要的国家权力,通过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能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有效行使国家权力,从而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
这个春天,又有许多代表从基层带来了“冒热气”的立法建议,代表法修正草案也将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审议,值得我们共同关注和期待。
本文总结了人大立法过程中基层声音被吸纳的情况,从立法项目提出、法律草案形成到法律出台三个方面,通过具体的事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民法典编纂、立法法修正案审议等,展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中的体现,强调了这种制度安排对保障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掌握国家命运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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