磺化萘甲醛遭遇埃及反倾销复审,中俄企业需关注 埃及对中俄磺化萘甲醛:反倾销调查又起波澜

埃及针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磺化萘甲醛的反倾销相关事件。先是介绍了2月5日埃及投资和外贸部发布2025年第2号公告,应埃及生产商申请,启动对该产品的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包括倾销调查期和损害调查期,以及涉案产品的埃及税号。同时依据相关命令,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有效期延长一年。还提及调查问卷已发送,未收到问卷的利益相关方要在公告发布30日内应诉登记参与调查,最后回顾了2019 - 2020年埃及对该产品从启动反倾销调查到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征收反倾销税的情况。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2月5日这一天,埃及投资和外贸部有了新动作。在其官方公报发布了2025年第2号公告。这一公告可不简单,是应埃及生产商Sprea Misr Company for Chemicals and Plastic Production S.A.E的申请而发布的。公告内容是什么呢?原来是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磺化萘甲醛(Sulphonated Naphthalene Formaldehyde)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这里面涉及到了具体的调查时间范围,其中倾销调查期设定为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则是从2019年1月1日一直到2024年12月31日。而且,涉案产品的埃及税号也明确为38 24 40和29 04 10。与此同时,依据部长2025年第39号令,在这个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了一年。这一举措无疑会对相关的生产商、出口商和进口商产生影响。说到这,相关的调查问卷已经发送出去了,接收对象是生产商、出口商和进口商。那些没有收到调查问卷的利益相关方要注意了,需要在公告发布的30日之内进行应诉登记,然后领取调查问卷参与调查才行。回顾过往,在2019年4月24日的时候,埃及就已经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磺化萘甲醛启动了反倾销调查。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和裁定,到了2020年4月16日,埃及对该案作出了肯定性裁决,开始正式征收反倾销税。其中,针对中国的税率为到岸价13.6% - 35.6%。这一系列的事件对中国和俄罗斯涉及磺化萘甲醛的企业来说,都是需要密切关注并且积极应对的情况。

本文总结了埃及对中俄磺化萘甲醛的反倾销相关事件,包括新的日落复审调查、现行反倾销税有效期延长、调查问卷的发放和应诉要求,以及回顾了之前的反倾销调查和裁决情况。这些事件对中俄相关企业有着重要意义,企业需要积极应对以保障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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