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土地流转需规范且尊重农民意愿

2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介绍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情况并答记者问。重点关注到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违背农民意愿等乱象的背景下,如何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包括准确把握土地流转政策要求、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制度、坚决纠正行政手段强行推动土地流转行为等方面的内容。

2月24日这一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了一场备受瞩目的新闻发布会。在这场发布会上,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文秀,以及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祝卫东现身其中。他们的任务是向大众介绍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相关情况,并且还要回答记者们的提问。

近年来,在土地流转这个领域,部分地方出现了不少问题。尤其是在推进土地流转的时候,有些地方居然违背了农民的意愿,各种乱象丛生。这就引发了人们的思考,在这样的情况下,到底要怎样去规范承包地经营权的流转呢?怎样才能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呢?

乡村振兴:土地流转需规范且尊重农民意愿

发布会上,中央财办副主任、中央农办副主任祝卫东针对这些问题表达了看法。他指出,在家庭承包经营这个基础之上,借助承包地“三权分置”这种方式,引导土地经营权进行有序的流转,从而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这对于发展现代农业来说,是一条必须要走的道路,同时也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在过去的几年里,农村土地的承包关系一直保持着稳定的状态,承包地经营权的流转总体上也是规范有序的。不过,有一些地方确实出现了违规操作的问题,相关文件也对此进行了强调。

首先,准确把握土地流转政策要求是非常关键的。中央的要求十分明确,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必须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来进行。这意味着什么呢?就是绝不能违背承包农户的意愿,绝不能损害农民的权益,也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更不能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同时,还要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这个度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也要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的程度相适应,还要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

其次,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制度也是重中之重。重点在于推动土地流转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平等地保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各地可以通过发布流转价格指数、实物计租等方式,来推动流转费用稳定在一个合理的水平。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既可以避免流转费过低从而损害农民的利益,又能够防止流转费过高影响农业的竞争力。

最后,必须坚决纠正依靠行政手段强行推动土地流转的行为。承包地是否流转、价格怎么确定、形式如何选择,这些的决定权都在农户手中,农民才有最终的话语权,绝不能给农户下指标、定任务,甚至搞强迫命令,把农民硬生生地挤出土地。对于一些地方把土地流转作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优先条件,把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或者政策奖励,把土地流转率作为规划指标或项目申报条件等这些不恰当甚至是错误的做法,一定要及时地予以纠正。

总的来说,就是要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地流转,从而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地发展。

在农村改革不断深化,乡村振兴持续推进的进程中,土地流转是一个关键环节。但目前部分地区存在违背农民意愿的土地流转乱象,为保障农民权益和推动农业健康发展,需要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健全管理制度并纠正不当行政手段。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土地经营权的规范有序流转,进而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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