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瑞平严重违纪违法的情况,包括其被立案审查调查的经过,以及他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等多方面的违规行为,最后阐述了他被严肃处理的依据和结果。
瑞金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瑞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党纪国法严惩
在中共赣州市委的批准之下,赣州市纪委监委对瑞金市政协曾经的党组成员、副主席刘瑞平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了立案审查调查工作。这一举措彰显了党纪国法对于违法乱纪官员绝不姑息的决心。
调查发现,刘瑞平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却迷失了自我。他抛弃了理想信念,背离了初心使命,对党毫无忠诚可言,而且还不老实,妄图对抗组织的审查。这是对党的纪律的公然挑衅。
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面前,他也视若无睹。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还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范畴的礼品、礼金。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廉洁自律的要求,破坏了公务环境的清正廉洁。
在组织原则方面,他也犯下严重错误。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职工录用工作中,他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且收受财物。这是对组织公正公平原则的践踏,损害了组织的公信力。
他的廉洁底线彻底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还将本应由自己支付的费用转嫁给他人。这种行为不仅是道德上的缺失,更是违反了廉洁纪律。
在工作纪律方面,他也未能遵守。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工作流程。
他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且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这一系列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构成了严重的职务违法,并且涉嫌受贿犯罪。
刘瑞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然不知收敛、收手,必须得到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过赣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且报中共赣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瑞平开除党籍处分;由赣州市监委给予他开除公职处分;收缴他的违纪违法所得;将他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相关财物也一并移送。这一处理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为其他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本文总结了瑞金市政协原副主席刘瑞平严重违纪违法的情况,包括他多方面的违纪行为,如违反政治、组织、廉洁、工作纪律等,以及最终被开除党籍公职、收缴违法所得并移送司法机关的处理结果,警示其他党员干部要遵守党纪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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