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副市长杨晓军:违纪违法终被严惩,惊!湘潭副市长杨晓军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湖南省湘潭市原副市长杨晓军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的事件,阐述其违纪违法的种种行为,以及最终受到的严厉惩处。

新华社于1月24日从长沙发出消息,湖南省纪委监委在这一天进行了通报。就在日前,经过湖南省委的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针对湘潭市人民政府曾经的党组成员、副市长杨晓军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展开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过审查发现,杨晓军彻底抛弃了自己的初心使命,党性原则也完全丧失,在纪法意识方面极为淡薄。他公然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并且违规接受宴请。他不相信组织却迷信关系,还做出跑官要官这种行为。在经济活动方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甚至搞钱色交易。在工程项目上,违规干预和插手。他与私营企业主来往密切、勾肩搭背,利用自身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而非法收受了巨额财物。而且,为了谋求不正当利益,他还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并且情节严重。

杨晓军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已经构成了严重的职务违法,并且涉嫌受贿、行贿犯罪。更为严重的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他依然不收敛、不收手,这种行为性质严重,产生的影响非常恶劣,必须要严肃处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过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且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晓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同时,终止他的湘潭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他违纪违法所得到的财物,把他涉嫌犯罪的问题移交给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审查起诉,相关财物也一并移送。(完)

本文总结了湘潭市原副市长杨晓军严重违纪违法的情况,包括他的多种违规行为,如收受礼金、跑官要官、钱色交易等,这些行为违反了多项纪律规定且涉嫌犯罪。由于其性质恶劣,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手,最终受到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严厉惩处,彰显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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