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布《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基本规范》这一国家层面首个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标准的相关情况,包括发布的意义,“十四五”期间相关项目成果,标准对服务对象、服务主体、服务内容、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规定,以及民政部后续对标准实施的规划等内容。
本报北京2月11日电(记者任欢)民政部在近日推出了《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这一行业标准。这可是国家层面有关家庭养老床位的首个服务标准哦,对家庭养老床位朝着规范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有着不可小觑的意义。
你知道吗?在“十四五”期间,民政部和财政部一起开展了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呢。到2024年年底的时候,已经累计对184个地区给予支持,让这些地区能够建设35.8万张家庭养老床位,这也探索出了一种很有效的模式,就是为那些失能的老年人在居家养老的时候提供专业化的照护服务。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有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介绍呢。他说编制并且发布《基本规范》是好处多多的。一方面呢,它能够指导各种各样的养老服务机构,根据居家失能老年人群体的需求,提供规范、专业又精准的照护服务;另一方面,还能够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有序地参与进来,这样就可以确保居家失能的老年人能够享受到持续、稳定而且是专业的高品质养老服务啦。
这位负责人还详细介绍了《基本规范》的一些情况。《基本规范》规定了家庭养老床位主要是面向居家养老的失能老年人的。它对服务对象有明确的界定,是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这个国家标准被评定为轻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同时呢,考虑到家庭养老床位和养老机构全日集中照护是有区别的这种客观情况,还明确了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最好是有相对固定的家庭照护者。而且呀,《基本规范》也确定了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主体,就是那些依法登记的、具备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服务能力的养老服务企事业单位和组织(统称为养老服务机构)。在服务内容、程序和要求方面也有明确规定呢。比如说,在适老化改造、智能化配置方面,明确了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辅具配置等改造方式,还有智能设备配置的功能以及要求,并且用附表的形式给出了改造和配置项目的参考清单;在上门照护服务方面,明确了像饮食照护、环境清洁等基础生活照护服务,还有其他个性化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另外,对于家庭养老床位风险防控措施也有明确规定,像是对于那些需要家庭照护者陪伴的老年人,就要求家庭照护者在场,还要对服务过程进行音视频记录等风险防控措施,这样就能切实保障老年人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了。
“接下来呢,民政部会充分发挥试点示范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用标准化来引领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朝着高质量的方向发展。同时呢,也会加强对标准实施的监督,动态地记录在《基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发现并且反馈回来的问题,再结合实践经验认真地研究,找个合适的时机对《基本规范》的内容进行优化和完善。”这位负责人这样说道。
本文总结了民政部发布《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基本规范》的情况,包括其发布的意义、对服务对象和服务主体等多方面的规定,以及后续对标准实施的规划等内容,这一标准将对家庭养老床位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也将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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