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探讨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科技评价体系改革、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背景下,企业作为重要的科技创新主体,在科技伦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如何以科技向善为导向,压实自身在科技伦理方面的责任等内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着重指出,要深化科技评价体系的改革,强化科技伦理治理。科技伦理,实际上就是科技人员在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等活动时需要遵循的价值理念与行为规范。在当前科技创新愈发活跃,且企业逐渐成为创新主体的这个时代背景之下,务必要以科技向善为导向,积极有效地塑造科技向善的理念和机制,将创新主体的科技伦理自律责任落到实处。
所谓的科技向善,其含义就是借助科技活动以及成果的应用,去做那些对提升人民福祉、推动社会进步有益的事情,而坚决不去做有害之事。企业乃是市场竞争中的主体,同时也是非常关键的科技创新主体。就现阶段而言,部分企业中的科技人员科技伦理意识相当淡薄,他们还尚未认识到遵守科技伦理是企业科技人员必须具备的素养,也没有察觉到自己所开发的某些产品已经触及到了科技伦理的底线,甚至还出现了严重违反科技伦理的行为。例如在2024年10月份被披露的“智能驾驶非法测绘”事件,就充分表明了一些企业的科技伦理意识十分薄弱,而且相关的规则体系也并不完善。
面对这样的一系列问题,应当以科技向善为导向,压实企业在科技伦理规制方面的主体责任,从而引导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朝着有益且可持续的方向不断发展。
要大力弘扬科技向善的理念,积极开展科技伦理知识的教育活动。要强化对企业科技人员的科技伦理教育,着力培养科技人员对遵守科技伦理的敏感性和责任感,将“科技向善”这一理念深深植入科研人员的意识之中,促使科技人员在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时严格遵守科技伦理规范,尤其是要坚守科技伦理底线。利用那些违反科技伦理规范的典型案例,做好警示教育工作,从而确保科技人员时刻保持警觉,防止不经意间就做出违反科技伦理的行为。
要有效地塑造科技向善的企业创新文化,健全科技伦理规制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常态化的科技伦理规制机制,把科技向善的创新文化融入到科技创新管理的整个过程之中。在研制新产品的时候,应当特别关注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社会脆弱群体和特殊人群的需求,例如推动科技产品适老化,从而帮助老年人能够更好地融入数字社会。企业还应当主动识别并且提前应对特定技术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确保新技术的应用不会损害到某些消费者群体的利益。要做好对科技创新活动的动态跟踪以及科技伦理风险评估,以便能够对突发的伦理事件进行应急处置,确保企业新产品的研制始终以增进人民福祉和推动社会进步为目标。
要积极引导企业全方位地实现科技向善,完善企业的科技伦理审查监管制度。当企业面对人工智能和生物基因等新兴技术所带来的复杂科技伦理问题时,应当在有效完善科技伦理审查与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及时开展科技伦理风险的评估以及研判工作。建立完善、规范的审查程序和方法,对伦理审查工作人员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提高科技伦理审查的质量和效率。通过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激励企业关注产品创新的普惠性,引导企业科技人员运用新兴技术来解决社会的难点问题。
本文总结了在当前的政策背景下,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在科技伦理方面存在意识淡薄等问题,强调要以科技向善为导向,通过弘扬理念、开展教育、塑造文化、健全制度、完善审查监管等多方面措施,压实企业在科技伦理方面的责任,引导企业在科技活动中做有益社会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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