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新政策2月5日生效,2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航段收费有增减

2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执行新的征收标准,涉及多家航司,包括调整的金额、调整的原因以及不同航线的收费情况,还提到了特殊人群的收费政策和购票时间相关的一些规定等内容。

2月2日,记者从国航、南航、川航等多家航司得到消息。自2月5日起开始销售的国内航线航班客票,其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将执行新的征收标准。

和调整之前的标准相比,每个航段将会上调20元或者10元。这也是今年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首次进行调整。

据了解,此次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调整是因为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发生了变化,这一调整是根据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来实施的。具体而言,对于800公里以上的航线,燃油附加费从原来的20元调整为40元;而800公里及以下的航线,燃油附加费则由原来的10元调整为20元。

今年的这一次调整是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首次调整,上一次调整是在去年10月5日实施的。像800公里以上的航线,一般来说航班在空中飞行时间会超过1.5个小时,例如成都飞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拉萨等航线,它们的里程都超过800公里,这些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将按照40元的标准来征收;而800公里及以下的航线,也就是飞行时间在1.5个小时以内的航线,像成都飞丽江、九寨沟、昆明、西安、红原等航线,其燃油附加费会按照20元的标准征收。

据悉,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调整是以出票时间为准来实施的。根据相关规定,婴儿是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的;对于儿童旅客(包括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的政策,也就是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2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段收取10元。

航司也做出提醒,在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执行新征收标准之后,如果旅客在今年2月5日之前购买了2月5日及之后出行的航班客票,并且在2月5日及之后进行自愿变更的话,燃油附加费是不受影响的。

本文总结了2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调整情况,包括调整原因、各航段调整后的收费标准、特殊人群的收费政策以及与购票和变更相关的规定等,这一调整会影响到旅客的出行成本,旅客和相关从业者都需要加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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