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印发方案,推动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强化数据流通安全:六部门方案的重要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数据流通安全治理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推动数据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充分释放数据价值并促进开发利用。文章详细阐述了方案从七个方面作出的具体部署,还特别提到在强化个人数据流通保障方面的具体措施,最后指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数据局将采取的相关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等六个部门在近日共同印发了《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此方案的目标在于促使数据实现高质量发展以及高水平安全之间的良性互动,进而将数据价值充分挖掘出来,大力推动数据的开发和利用。

数据流通安全治理规则在数据基础制度里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该方案从七个具体的方面展开了部署工作。其一,是明晰企业数据流通安全规则;其二,加强公共数据流通安全管理;其三,强化个人数据流通保障;其四,完善数据流通安全责任界定机制;其五,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其六,丰富数据流通安全服务供给;其七,防范数据滥用风险等。

在强化个人数据流通保障这一重要方面,方案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个人数据的流通而言,必须要依据法律法规取得个人的同意,或者对数据进行匿名化处理。绝对不允许通过强迫、欺诈、误导等不正当的方式来获取个人同意。同时,要制定出与个人信息匿名化相关的标准规范,将匿名化操作规范、技术指标以及流通环境要求等都明确下来。并且,鼓励采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等多种不同的方式,以此来强化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还要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的投诉、举报、受理以及处置的渠道。

据悉,在下一步的工作当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数据局将会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的工作,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对规则进行完善和细化,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开展试点试验工作,在合适的时机发布数据流通安全治理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营造出创新的环境,促使数据能够安全且有序地流通。

国家多部门联合印发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方案,这对数据发展意义重大。方案从多方面部署,尤其在个人数据流通保障方面有明确规定,且后续还有一系列推进措施,这将有助于数据价值释放和安全保障,推动数据的开发利用以及安全有序的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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