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报道了4月4日中足联发布的两份处罚公告,内容涉及长春喜都队两名队务在2025年3月30日比赛中辱骂裁判员而受到的处罚,同时强调了中足联维护赛场风气和秩序的决心。
在4月4日这一天,中足联官方正式对外发布了两份处罚公告,而此次处罚的对象是长春喜都队的两名队务。这两名队务因为在比赛过程中辱骂裁判员,被禁止进入体育场5场,并且各自面临2.5万元的罚款。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第一份通报内容:
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请注意:
2025年3月30日,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第二轮场序第18场比赛在北京理工大学体育场火热上演,对阵双方是北京理工足球俱乐部队与长春喜都足球俱乐部队。
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以及听证等多方面的证据显示,当比赛进行到第90 + 7分钟时,长春喜都队队务王通做出了非体育行为,公然辱骂裁判员。裁判员果断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做出了如下处罚决定:
其一,对长春喜都足球俱乐部队队务王通予以禁止进入体育场馆5场的处罚;
其二,对其罚款人民币2.5万元。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严格执行。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明确表示,将依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的规定,坚决且严肃地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致力于净化赛场风气。同时,也希望各参与方能够齐心协力,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接下来是第二份通报的具体情况:
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
同样是在2025年3月30日,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第二轮场序第18场比赛,北京理工足球俱乐部队与长春喜都足球俱乐部队在北京理工大学体育场展开对决。
依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及听证可知,当比赛进行到第90 + 1分钟时,长春喜都队队务刘博实施了非体育行为,辱骂裁判员,裁判员随即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根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作出以下处罚:
一、对长春喜都足球俱乐部队队务刘博予以禁止进入体育场馆5场;
二、罚款人民币2.5万元。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上述罚款需按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再次强调,会依照相关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也期望各参与方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足球发展环境。
本文围绕4月4日中足联发布的两份处罚公告展开,详细阐述了长春喜都队两名队务在比赛中辱骂裁判员的情况以及所受到的处罚,同时体现了中足联维护赛场纪律、净化赛场风气的坚定决心。
原创文章,作者:Daniel Adela,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ouwuzhinan.com/archives/504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