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仲裁”联动,汤阴劳动争议圆满解决,汤阴劳动争议调解:工会助力实现双赢

河南汤阴县总工会仲裁庭开庭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在工会的积极介入和调解下,职工刘某与某菌业科技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成功解决纠纷,展现了“工会 + 仲裁”联动机制的成效。

4月1日,在河南汤阴县总工会仲裁庭内,一场备受关注的劳动争议案件正式开庭审理。经过当庭一番耐心且细致的调解工作,职工刘某与某菌业科技有限公司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该公司同意一次性向刘某支付1万元补偿金,并且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深入了解这起案件,我们得知刘某从2019年5月25日起,便在该公司兢兢业业地从事蘑菇采摘工作,一直到2025年2月7日。然而,在工作期间,该公司却存在诸多违法行为。一方面,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刘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另一方面,还拖欠了刘某2024年12月份的工资,累计达到2.3万元。2月7日,该公司更是单方面解除了与刘某的劳动关系。面对这样的遭遇,刘某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汤阴县人社局申请了劳动仲裁。

案件受理之后,汤阴县总工会迅速且积极地介入其中。在开庭之前,总工会就向涉事企业发送了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并且指派了专业的调解员为刘某提供法律援助。调解员在处理这起案件时,采取了双管齐下的策略。一方面,他们向企业进行普法释法工作,详细且明确地指出企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让企业清楚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另一方面,对职工刘某进行心理疏导,引导他以理性的方式维权,避免情绪化的行为。经过近3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这起劳动争议也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汤阴县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在谈及这起案件时表示,这起案件是“工会 + 仲裁”联动机制的一次成功实践。通过提前介入以及专业的调解工作,既有力地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帮助企业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了劳资双方实现和谐共赢的良好局面。

本文围绕汤阴县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展开,介绍了职工刘某遭遇公司违法对待后申请仲裁,汤阴县总工会积极介入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此次调解是“工会 + 仲裁”联动机制的成功实践,实现了职工权益保障与企业问题改进,促进了劳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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