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维权之路:侵权商家未履行义务被强制执行

刘晓庆与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及其深圳分公司人格权纠纷一案的进展,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但被告未履行致歉义务,刘晓庆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还介绍了此前相关方已被限制高消费以及刘晓庆的基本信息。

刘晓庆维权之路:侵权商家未履行义务被强制执行

据天眼查App最新消息,近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刘晓庆与其人格权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起因是有商家侵权刘晓庆,并且在法院判决后未履行致歉义务。

公告详细内容显示,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以及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原告刘晓庆的姓名和肖像。同时,要向刘晓庆公开赔礼道歉,并且赔偿刘晓庆经济损失69.5万元。然而,在上述判决生效之后,被告方面却并未履行致歉的义务。面对这种情况,刘晓庆依法申请了强制执行。

刘晓庆维权之路:侵权商家未履行义务被强制执行

从案件流程信息中我们还能了解到,在此之前,上述两家公司以及刘某等相关人员,就已经因为该案件被限制高消费了。

刘晓庆维权之路:侵权商家未履行义务被强制执行

刘晓庆维权之路:侵权商家未履行义务被强制执行

刘晓庆出生于1950年10月30日,是我国知名演员。她有着众多广为人知的代表作,比如《小花》《瞧这一家子》《芙蓉镇》《原野》《武则天》等等,在演艺界有着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刘晓庆维权之路:侵权商家未履行义务被强制执行

本文围绕刘晓庆与刘晓庆珠宝相关公司的人格权纠纷展开,介绍了法院判决结果、被告未履行致歉义务以及刘晓庆申请强制执行等情况,同时提及相关方此前已被限制高消费和刘晓庆的演艺成就。这一事件反映了公民对自身人格权的维护意识,也彰显了法律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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