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云南省出台政商交往清单展开,阐述了亲清政商关系对营商环境和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分析了“亲”与“清”的有机统一关系,通过廖俊波同志的故事说明正确处理政商关系的方式,强调党员干部和民营企业家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中应有的作为。
在当下的经济发展大环境中,构建健康、良好的政商关系显得尤为重要。近日,云南省出台了《云南省政商交往“正面、负面、倡导”清单(试行)》。这一举措犹如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在政商交往领域激起了层层涟漪。该清单要求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立足岗位职责,与企业交往时要做到坦荡真诚、光明磊落。同时,严禁公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出现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现象。这一清单的出台,清晰地划定了政商交往的界限,规范了政商交往的行为,有力地推动政商交往朝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方向发展。
政商关系就像一把神奇的钥匙,它的亲清程度直接影响着营商环境的优劣和企业发展动力的强弱。近年来,从政策的制定到服务管理的各个环节,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探索与实践如同一股股清泉,不断推动着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有些地方出台制度措施,明确政商交往的边界,强化制度约束,完善监督机制,使得政商交往在亲的同时保持适度的距离,在清的基础上有所作为。还有些地方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过程中,不断创新服务管理方式,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团结好、引导好民营经济人士,汇聚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实践充分证明,当政商关系既“亲”又“清”,形成良性互动时,就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进而激发民营企业的发展活力,提振市场信心。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关键在于将“亲”与“清”有机地统一起来。在政商交往中,“亲”是基本要求,它意味着政府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服务,关心企业的发展;“清”则是底线,要求政商双方保持清正廉洁的关系。如果只注重“亲”而忽视了“清”,就容易滋生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严重破坏公平健康的营商环境。反之,如果只强调“清”而忽略了“亲”,就会出现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现象,导致惠企政策无法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企业面临的困难得不到及时解决,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
党员干部肩负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责任,在工作中难免要与企业打交道。那么,如何正确处理政商关系呢?廖俊波同志的一则故事为我们提供了生动的范例。有一次,一位外地客商带着海产品来看望廖俊波同志。为了退回礼品,他一路追到电梯口,并诚恳地说:“你来找我,咱是朋友;你提着东西来,咱俩就不是朋友关系了,而是利益关系,这就把朋友看轻了。”从这简单而又真挚的话语中,我们可以深刻地理解什么是“亲”“清”政商关系。
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过程中,既要做到亲而有度,更要做到清而有为。这关键在于处理好干净和干事的关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党员干部一方面要积极“为”好贴心服务、优化市场环境等实事,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另一方面要坚持公私分明,保持清清爽爽的政商关系,坚决“不为”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损害公平竞争的事。只有让“亲”“清”二者相得益彰,才能实现政商“两利”“两安”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在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的情况下,党员干部更要主动靠前服务,积极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以务实的举措助力企业发展。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并非一方的单方面努力,而是需要政商之间相向而行、良性互动。民营企业家也要积极行动起来,诚信守法经营,讲正气、走正道。要在企业内部大力推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和廉洁文化深入人心,让清廉成为企业的风尚。同时,要弘扬企业家精神,崇廉拒腐、知法守法,心底坦荡地和干部交往,坚决杜绝拉拢腐蚀干部的行为。当政商关系越亲越清、越清越亲时,定能开创民营经济发展的新局面,推动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
本文围绕云南省出台政商交往清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展开论述,强调了亲清政商关系对营商环境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分析了“亲”“清”统一的关键,通过廖俊波同志的故事提供处理政商关系的范例,最后指出政商双方应共同努力,相向而行,推动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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