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殷都区监察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敦促安阳市殷都区财政局原局长路庆峰及密切关系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展开,介绍了路庆峰的任职经历,通告的具体内容,包括投案从轻处罚、对窝藏等行为的追责、悬赏线索及抓捕奖励等,还提及相关部门的回应以及路庆峰后续的工作情况。
近日,一则来自河南安阳殷都区监察委员会案件调查组发布的《关于敦促安阳市殷都区财政局原局长路庆峰及密切关系人王鑫、井和宁投案自首的通告》,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了解,路庆峰有着丰富的任职履历。他曾先后担任过安阳市殷都区水利局局长以及殷都区财政局局长。南都记者在3月27日采访得知,殷都区财政局有关人士称,路庆峰两三年前曾担任该局局长,“后来任免过,早就不是我们局长了”。而殷都区水利局工作人员也表示,路庆峰“不在水利局已有三四年了”。
进一步查询发现,2020年12月,路庆峰曾以殷都区水利局局长身份到辖区一小学讲思政课。2022年11月起,路庆峰在开封经开区某国企担任负责人,直至2024年10月退出。值得注意的是,迟至2024年5月,开封经开区官方账号的报道文章中,路庆峰还以某国企董事长身份参加当地会议。
该通告于3月26日正式发布。通告中明确表示,为了依法惩治职务犯罪,落实相关政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逃人员路庆峰自即日起,若能向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组织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路庆峰的密切关系人王鑫、井和宁因涉嫌窝藏犯罪,已被公安机关进行网上追逃。倘若王鑫、井和宁能够主动到案,并且协助抓捕路庆峰到案,也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外,通告还强调,对于那些窝藏、包庇、资助在逃人员路庆峰及其密切关系人王鑫、井和宁;帮助在逃人员毁灭、伪造证据,掩饰、隐瞒、转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一旦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自即日起至3月30日前,若有人向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主动如实说明窝藏、包庇、资助路庆峰等行为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为了尽快将在逃人员抓捕归案,通告还设置了丰厚的奖励机制。提供在逃人员路庆峰藏匿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法对举报人给予5000元奖励。协助抓捕在逃人员路庆峰到案的,经查证属实,依法对协助抓捕人给予20000元奖励。提供在逃人员王鑫、井和宁藏匿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法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
3月27日,安阳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此事回应称,案件“不是我们这里负责的”,具体情况可拨打通告上联系人所留电话咨询。南都记者随后联系通告所附“张组长”,然而对方未透露相关信息便匆忙挂断电话。
本文围绕河南安阳殷都区监察委发布的敦促原局长路庆峰及关系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展开,介绍了路庆峰的任职经历、通告的具体内容包括投案从轻、对窝藏等行为的处理和悬赏机制,以及相关部门的回应情况。该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后续进展值得持续关注。本文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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