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5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展开,介绍了通知的相关情况,包括印发目的、实施时间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一则重要通知,即关于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5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该通知文号为发改财金规〔2025〕297号。
通知发送对象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有关人民团体,以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精心编制了《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5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目前,这两个文件已经正式印发并开始实施。
需要注意的是,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为二年,上一版的相关目录和清单将同时废止。
落款显示,此通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发布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5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说明了印发目的、发送对象、实施时间等内容,新目录和清单的实施将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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