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宛城法院巧解物业纷争,助力构建和谐社区,宛城法院调解物业纠纷,守护居民幸福生活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事件。新房业主苏某因房屋泡水受损与物业公司产生纷争,法院审管办主任秦柯通过多种调解方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成功后,秦柯还进行线上普法,推动构建和谐物业关系。此外,文章介绍了宛城区法院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方面的积极探索和下一步计划。

南阳宛城法院巧解物业纷争,助力构建和谐社区,宛城法院调解物业纠纷,守护居民幸福生活

“小物业”实则牵动着“大民生”。物业管理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它虽看似是小事,却直接关乎群众的幸福感。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调解的重要作用,成功化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这不仅为房屋受损的业主弥补了损失,还缓和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原本紧张的矛盾。

新房泡水受损,业主与物业起纷争

苏某在某小区购置了一套位于一楼的新房。在装修期间,一场暴雨导致积水倒灌进房屋,屋内的家具家电、墙体以及各类设备都因泡水而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苏某认为小区物业公司在此次事件中存在严重过错,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该案件由宛城区法院审管办主任秦柯负责承办。

在庭前进行面对面调解时,双方的分歧巨大,始终无法达成协商一致的结果。在庭审过程中,双方也是各执一词。原告苏某认为被告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好物业管理责任,存在明显过错;而被告物业公司则坚称暴雨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公司已经尽到了相应的职责,自身在本案中不存在侵权或违约行为。

调解破冰,法官巧解纠纷难题

在此次调解过程中,秦柯采用了“背对背调解”的有效方式。一方面,她结合原告提交的房屋损失照片、视频以及价值清单等详细材料,准确确定了原告房屋的受损情况,并与被告代理人一同进行仔细确认。另一方面,她与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深入沟通,就物业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物业公司的服务规范要求以及本案中物业公司应承担的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释明。秦柯还详细了解了公司的顾虑和担忧,并从物业公司的长远经营以及日后与业主的相处等角度出发,引导物业公司自觉承担起相应责任,与业主建立和睦的关系。经过多次耐心的协商沟通,物业公司也认识到因暴雨突发,其在应对措施上存在不足之处,愿意与原告进行调解,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随后,秦柯又与原告及其代理律师进行沟通,就原被告的责任划分进行了清晰解释,对原告不合理的诉请也进行了详细释明。原告方表示愿意在法院的主持下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处理。

在双方形成初步调解意向后,秦柯多次与双方进行电话沟通,反复协商并调整调解方案。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并通过互联网调解平台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双方之间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延伸职能,线上普法助推和谐物业关系

调解成功后,秦柯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在线上就物业公司及业主的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全面普法。她督促被告物业公司在日常的物业服务过程中要切实提高服务质量,高度重视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为业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同时,她也向原告表示,作为业主如果对物业服务有意见,应与物业公司及时沟通协商,以妥善的方式化解问题。秦柯希望物业公司与业主能够携手努力,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关系,提升生活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物业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物业关系的和睦也对和谐社会的建设至关重要。因此,妥善预防和化解物业纠纷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宛城区法院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不断探索物业纠纷多元化解的新路径,切实做好“抓前端、治未病”工作。法院已联合仲景街道办事处成立了物业纠纷诉前调解中心,为化解涉物业领域的矛盾纠纷提供了更为规范、便捷、高效的渠道,有力保障了居民的安居乐业。下一步,宛城区法院将继续从物业纠纷化解的小切口入手,探索出一条分层递进、源头预防、多方参与的解纷路径,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本文围绕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展开,详细介绍了纠纷的起因、调解过程以及后续的普法工作。宛城区法院通过积极有效的调解和延伸审判职能,成功化解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同时展现了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探索物业纠纷多元化解路径的努力和成效,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做出了贡献。

原创文章,作者:Daniel Adela,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ouwuzhinan.com/archives/41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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