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和翠屏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当地古树名木,积极探索保护机制,并计划通过“司法 + 行政”联动协作进一步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在人们日益重视生态保护的当下,法治成为守护自然之美的重要力量。近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与翠屏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联合开展了一场意义非凡的行动——发布《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这一举措宛如一场及时雨,以法律的名义守护着当地的绿水青山,为翠屏区的古树名木撑起了坚实的司法保护伞。
现场签订古树名木保护责任书的场景格外引人注目。秦旭 摄
活动现场,气氛严肃而庄重。翠屏区人民法院发布了《翠屏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同时公布了 2 起滥伐林木及生态修复的典型案例。“禁止擅自移植、采伐古树名木;禁止通过挖根、剥损树皮、过度修剪枝干等方式破坏古树名木的完整性;禁止破坏古树名木保护设施、保护标志……”一条条清晰明确的禁止条款,如同高悬的法律利剑,警示着人们不得随意破坏这些珍贵的自然遗产。通过“禁止条款 + 真实案例”的方式,让现场的群众直观地认识到破坏古树名木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敲响了保护古树名木的法律警钟。
与此同时,翠屏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也积极行动起来。他们发出了《古树名木保护倡议书》,倡议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古树名木的保护中来。并且与养护责任单位签订了《古树名木保护责任书》,将古树名木保护的责任切实落实到了具体单位,让保护工作有了明确的责任人。
据了解,宜宾市翠屏区目前拥有 191 株古树名木。近年来,翠屏区一直积极探索古树名木保护机制,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体系,实行“一树一牌”“一树一策”“一树一档”的精细化管护措施。通过科学制定保护方案,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和电子数据库,对古树名木进行常态化的巡护体检,实行动态监测。这些措施如同精心编织的保护网,切实筑牢了古树名木保护的生态屏障。
宜宾市翠屏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发布司法保护令活动,是对前期工作的深化与拓展,旨在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向法治化、常态化迈进,坚定不移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这充分体现了当地政府部门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决心。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负责人也表示:“接下来,翠屏区人民法院将与市政园林、林业竹业等单位携起手来,通过‘司法 + 行政’联动协作,让古树名木这一绿色活化石在全社会的呵护下,继续见证岁月变迁,传承历史文化,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自然财富。”
本文围绕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和市政园林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展开,详细介绍了活动现场的情况以及当地在古树名木保护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果。强调了通过“司法 + 行政”联动协作,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向法治化、常态化迈进,以保护珍贵的自然遗产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原创文章,作者:东海凝丝,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ouwuzhinan.com/archives/406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