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恶意造谣企业,终尝侵权苦果!,为博流量恶意造谣,网红被判向企业赔礼赔偿!

福建福清一起抖音网红为博流量造谣某企业非法加工销售“淋巴肉”的名誉权纠纷案件,介绍了事件经过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

在当下这个流量至上的时代,部分人不惜通过各种手段来赚取流量、博人眼球。近日,就有一网红因恶意造谣严重损害企业名誉,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福建福清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名誉权纠纷案件。这起案件的主角是一位抖音网红,他为了博流量,竟然造谣某企业非法加工销售“淋巴肉”。下面,让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这起事件的经过。

2024年5月,福建福清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称当地某企业存在非法收购、加工、销售淋巴肉的行为。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迅速来到该企业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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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认真核查,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确实有收购淋巴肉的行为。但令人欣慰的是,这些淋巴肉并没有流入食品加工环节,而是用于销售给下游企业制造饲料油。并且,该企业已经取得了相关的资质,这其实是一起正常的商业行为。

网红恶意造谣企业,终尝侵权苦果!,为博流量恶意造谣,网红被判向企业赔礼赔偿!

然而,抖音网红林某却为了博流量,做出了不道德且违法的事情。在明知市场监管部门核查结果的情况下,林某仍然将跟踪拍摄的淋巴肉流向以及市场监管部门核查的全过程视频,分段分多日发布。

当第一段视频因为该企业的举报而被平台限制推送时,林某不仅没有停止错误行为,反而于次日再次发布。林某还为视频贴上“食品安全”的标签,采用“挤牙膏”式的发布策略持续制造话题热度。他甚至在视频中运用“淋巴肉到底是流向餐桌还是用到食品油上”“不良商家”“做贼心虚”“非法加工淋巴肉”等语言,刻意引导网民对该企业产生误解。

视频发布后,迅速在网络上引发了网民的热议,大量网民受到误导,对该企业进行了指责。而后,即便林某发布了市监局核查结果的澄清视频,也已经无法挽回网民对该企业的信任。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林某在明知该企业收购淋巴肉用于销售给下游企业制造饲料油的情况下,为获取更多关注,刻意将完整视频分段分多日发布,并用“不良商家”“做贼心虚”等词语形容该企业,用“食品安全”“餐桌”“食品油”等词语引导公众误以为该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导致该企业名誉权受损,其行为已构成名誉权侵权。

最终,法院判令林某删除案涉相关视频、向该企业赔礼道歉并赔偿该企业损失5.1万元。

这起案件给那些为了流量不择手段的网红敲响了警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企业的名誉权同样受到法律保护,恶意造谣、损害企业名誉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网络世界中传播正能量,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本文总结

原创文章,作者:Daniel Adela,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ouwuzhinan.com/archives/400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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