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于公司购买酒水送给客户这一常见商业行为所涉及的税务问题,详细介绍了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案,并通过实务解析进行对比,还给出了重要提醒和总结,旨在帮助老板和财务人员理清相关税务处理。
在当下的商业活动中,许多老板和财务人员都在为一个问题而困惑:公司采购酒水送给客户,是否需要交税,又能否进行抵税呢?今天,就让我们用一篇文章彻底说清楚这个让人头疼的问题。
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情景来深入分析。
A公司采购了10箱茅台,并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现在公司打算把这些茅台送给重要客户,那么会计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
目前,对于这种情况存在着两大处理方案:
方案一:视同销售,正常抵税。依据是增值税条例规定“无偿赠送视同销售”。具体操作是按采购价计算销项税,同时进项税可全额抵扣。例如,价值1000元的酒水,需要缴纳130元的销项税,不过同时这130元的进项税是可以进行抵扣的。
方案二:进项税转出,不视同销售。依据是用于“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操作方法是已抵扣的进项税要做转出处理,不会产生销项税。就像前面提到的例子,130元的进项税需要转出,这就相当于公司的成本增加了130元。
那么,到底哪种方式才是正确的呢?下面我们进行实务解析。
增值税遵循“谁用谁买单”的原则。
1. 假如你公司花费113元购买了一个礼盒(其中包含13%的税,即13元)。如果这个礼盒是送给客户用于吃饭喝酒消费掉的,税务局会认为:“这礼盒是你自己‘消费’了,和自家购买米、油用于生活消费是一样的,增值税链条到你这里就中断了。”其后果就是,之前进货时抵扣掉的13元税钱,必须吐出来(进行进项转出),这也就意味着公司要多支出13元的成本。
2. 如果你把礼盒直接无偿送给客户,税务局会严肃地指出:“你这属于无偿赠送行为,等同于把东西‘卖’给了客户。即便没有收取款项,也需要按照市场价缴纳13%的税。”其后果是,礼盒成本为100元,需要按照100元×13%补交13元的销项税,不过好在允许抵扣进项税。
✍️ 这里给大家划重点啦!✅ 如果是请客户吃喝,按照“消费”来计算,不能进行抵税,已经抵扣的要吐出来(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是给客户送实物,按照“销售”来计算,哪怕是免费赠送也需要交税,但是后续购买货物的进项税是可以进行抵扣的!
很多老板存在一个误区,觉得“反正送礼是公司成本”,然而一旦被税务局查到,就会面临严重的后果。比如用吃饭发票抵税,会被要求补税并且罚款;送出去的礼品没有交税,还会再被罚一笔。
⚠️ 重要提醒:企业在赠送客户礼品时,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偶然所得”20%进行代扣)。
总结来看,看似简单的送礼行为,实际上蕴含着财税处理的大学问!希望大家将这篇文章转发给身边做财务的朋友,帮助他们避免踩坑!
本文围绕公司购买酒水送客户的税务问题展开,介绍了两种处理方案,通过实务解析明确不同情形下的税务处理方式,提醒企业注意补税罚款风险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强调送礼的财税处理学问大,需谨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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