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巡检揪出厂房无证动火,多人被拘!,无证操作引关注,丰台区厂房动火酿危机!

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巡检时发现一处厂房内两名工人无证动火作业,雇主为节约成本未审查证件及雇人看护,最终工人和雇主均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同时消防支队提示了动火作业的相关规定。

消防巡检揪出厂房无证动火,多人被拘!,无证操作引关注,丰台区厂房动火酿危机!

在3月3日上午9点这个平常的时刻,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的防火监督员正在认真地开展消防巡检工作。当他们来到丰台区张家坟2号院的一处厂房时,眼前的景象让他们不禁皱起了眉头。只见厂房内有两名男子,正全神贯注地使用喷枪切割铁架。这两人各顾各的操作着,全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已经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而且,他们身边既没有安排专门的动火看护人,也看不到灭火器的踪影。

“你们的动火看护人呢?操作证给我看一下。”监督员立刻上前询问。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询问,两名工人显得十分慌张,支支吾吾地说不出个所以然。然而,他们始终没有掏出特种作业操作证。眼看无法再蒙混过关,两人才不情愿地说出了实话。原来,现场就只有工人张某某和孙某,他们不仅没有进行动火报备,也没有找专门的看火人,现场更是没有准备灭火器。更严重的是,两人压根就没考过相关证件,属于典型的无证操作。

随后,派出所民警迅速传唤了雇用二人的男子程某某。据程某某交代,他为了省钱,随便找了这两名零工作业。为了节约成本,他连二人的证件都没看,也没有雇专人进行看护。他的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无疑为此次安全隐患的出现埋下了祸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工人张某某和孙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程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这样的处罚结果,给所有心存侥幸的人敲响了警钟。

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在此特别提示,电焊、气割等都属于明火作业。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违规进行电焊作业是明确的违法行为。对于电焊等动火作业,必须严格落实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要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只有取得相关安全证件并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开始施工。在动火作业期间,应提前开具动火证,施工单位要指定专门的人员在指定的地点、时间进行动火作业。同时,电焊、气焊等施工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证作业。

本文通过丰台区厂房内两名工人无证动火作业以及雇主为节约成本未履行监管责任的案例,展现了这种违规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相关人员均受到了法律的处罚。同时消防支队强调了动火作业的规范流程和要求,旨在提醒人们重视消防安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类似的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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