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双鸭山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于长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详细介绍了其违纪违法的具体情况以及最终的处理决定。
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针对双鸭山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于长海严重违纪违法这一情况,正式展开了立案审查调查工作。
经过详细且严谨的调查发现,于长海的违纪违法问题可谓是多种多样。在政治纪律方面,他公然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采用各种手段对抗组织的审查,试图掩盖自己的罪行。在组织纪律方面,他无视规定,不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工作中,他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且收受大量钱款,严重破坏了干部选拔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廉洁纪律方面,他违规收受礼金,完全将廉洁自律的要求抛诸脑后。更为严重的是,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经营等多个关键领域,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其行为已经涉嫌受贿罪。
于长海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以身作则,坚守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然而,他却完全丧失了理想信念,背弃了作为党员干部的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公信力。他违背组织原则,肆意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破坏了正常的组织人事秩序。他的廉洁底线彻底失守,与不法商人勾结在一起,进行权钱交易,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市场经济秩序。鉴于他的行为已经严重违纪违法,并且涉嫌受贿犯罪,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最终决定给予于长海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也一并移送。
本文围绕双鸭山市政协原副主席于长海严重违纪违法事件展开,阐述了其具体的违纪违法表现,包括违反政治、组织、廉洁纪律以及涉嫌受贿犯罪等行为。最终,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其作出了开除党籍、取消待遇、收缴违法所得、移送司法等严肃处理。这一事件再次彰显了我国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以及坚决打击违纪违法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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